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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高新区“3+1”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改革暨巡回办案点正式揭牌

2020-08-03 10:56: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优化司法资源 提高审执质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3日讯  7月31日,漳州中院在龙海法院九湖法庭举行漳州高新区“3+1”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改革暨巡回办案点揭牌仪式。

根据漳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漳州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意见,高新区直管园区司法管辖权分别由芗城法院、龙海法院、南靖法院行使。为便于群众诉讼,又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漳州中院根据高新区发展实际需要,创新服务保障机制,在总结漳州台商投资区法庭改革经验基础上,在龙海法院九湖法庭复制实行刑事、民商事、行政非诉审查和执行案件“3+1”审执机制改革,由芗城法院、南靖法院在龙海法院九湖法庭挂牌设立驻漳州高新区巡回办案点。通过建立“多团队+巡回办案点”审判执行工作模式,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审执质效。

据介绍,改革以后,按照地域管辖权限,实行立案“双轨制”,芗城法院、南靖法院在漳州高新区辖区内的案件可以自行立案,也可以由龙海法院(九湖法庭)跨域立案,上述三个法院负责办理高新区各自司法辖区内民商事、行政非诉审查和执行案件,九湖法庭还负责办理其司法辖区内的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巡回办案点实行固定工作日巡回审判制度,并联合高新区相关部门定期召开审判执法联席会议,建立司法协作交流与平安综治联席会议制度。

(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林娟娟 陈志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