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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检察院积极推进检调对接促进刑事和解

2020-08-03 14:13:49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让法律既威严又温暖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3日讯 “我院综合本案的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及参会人员意见,依法对黄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日前,随着漳浦县检察院在不起诉案件听证会后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当事人黄某终于松了一口气。

不久前,黄某驾驶货车在漳浦某县道行驶时,与被害人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致被害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黄某在该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为黄某主观恶性不大,如果简单地对黄某提起公诉,并不能有效地弥补对被害人及其家人所带来的创伤。随后,承办检察官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告知权利义务、听取双方意见。黄某自愿认罪认罚,并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

漳浦县检察院通过全面审查案卷,认为黄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情节且认罪认罚,拟对黄某作相对不起诉,遂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律师、案件当事人等参加此次不起诉案件听证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充分阐述了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并充分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也对黄某进行了法制教育。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黄某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

相对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是漳浦县检察院为完善不捕不诉案件监督、通过公开促公正所建立起来的一项机制。该院邀请公安机关承办人、犯罪嫌疑人所在村委会干部或所属单位领导、被害人及家属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人民监督员参加现场听证会。其间,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诉讼过程、审查意见等充分阐述,并多方面多角度听取意见和建议。

“通过这种公开审查方式,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都不错。”漳浦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院共召开不诉不捕案件听证会6场。

据了解,除了公开听证,今年以来,该院还引入办案家访、司法救助等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检调对接的工作方法、手段,有力化解案件矛盾纠纷。其中,开展轻刑案件和解办案家访,是该院修复社会关系的重要机制之一。对邻里、亲戚关系引发的故意伤害以及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犯罪,办案人员着眼于矛盾化解与社会关系修复,积极联系当地司法所、镇、村干部,通过家访,全面了解当事人的家庭情况、邻里关系,认真听取意见,围绕案情做好法律宣传与解释工作,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

同时,该院强化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密切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适时引入第三方力量居中调解,将当事人所在地村委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纳入调解主体,共同释法说理,缓和双方对立情绪,有效保证了司法机关的中立性和公信力。此外,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当事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现象,该院积极开展检察救助,帮助当事人渡过难关。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共促成刑事和解9件,作出相对不起诉8人,相对不捕1人,开展办案家访40多人次。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杨亚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