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宁德市蕉城区检察院全力服务民企发展

2020-08-04 10:04:52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下沉一线听取民需 检察服务精准贴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4日讯 宁德时代、宁德新能源、中铝铜业、上汽宁德基地……短短几年内,数个“个头”“颜值”“气质”俱佳的大项目纷纷落地,开启了宁德高质量发展“加速跑”。

随着“金娃娃”项目落地,宁德市蕉城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三大主导”产业集群。蕉城区检察院按照市委、区委部署,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担当作为,着力保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精准服务,让民营企业感受到浓浓的“检察温度”。

主动服务“有深度”

分析检察机关办理涉民企案件情况、解读非公领域常见犯罪类型、对完善企业管理提出防范对策建议……日前,蕉城区检察院深入宁德时代新能源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为该公司送上一堂以“立足检察职能,服务民企发展”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受到普遍好评。

“法治宣传进企业”一直以来是蕉城区检察院服务民企的重要举措之一。蕉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江荣告诉记者,“脚步下沉一线听‘民需’,才能更好了解企业之所需,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贴心的检察服务。”

当天的活动现场,检企双方就更新司法理念、深化检企联系、强化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交流。“蕉城检察深入企业听‘民需’,替我们排忧解难,为检察工作点赞!”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法治宣传进企业”这一举措称赞连连。

自2018年上汽宁德基地项目在蕉城区三屿园区正式奠基以来,蕉城区检察院就围绕该重点项目建设,组建了上汽宁德基地项目“小板凳”检察服务队,抽调控告申诉、生态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部门骨干人员,直接承担与上汽宁德基地项目相关的检察业务工作的办理,让企业在“家门口”就能享受精准贴心的检察服务。

2019年,该院还出台《关于保障营商环境、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15条意见》,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社会环境、营商环境、生态环境、服务环境五个方面细化责任要求,细化服务保障发展“正面清单”,确保有力有效发挥检察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

依法保护“有温度”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蕉城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全面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司法原则,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不予追究,对符合从宽处理的案件依法从宽处理,坚决防止“构罪即捕”“入罪即诉”等现象出现,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企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更为有利的法治环境。

2007年至2008年间,福建某石化有限公司利用公司员工银行卡收取销售液化气货款,仅将其中部分货款转存入公司银行账户申报税款,剩余货款采取不列入账簿的方式未申报纳税,致该公司少缴增值税。2019年案发后,公安机关对该公司以涉嫌逃税罪向蕉城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我们在补缴了税款后,向检察官表达了我们的担忧,这生意一停,企业定垮!公司负债不说,几十名员工的生计也不知要如何保障。”该公司企业法人悔恨不已,正担心企业该何去何从时,蕉城区检察院做出了“温暖”的决定……

“我们在审查过程中,了解到该公司已于2019年7月补缴了2007年至2008年间增值税,包含商业税、滞纳金、罚款等。”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为避免发生“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的情况,在综合考虑了该公司的主观恶性及涉案税款全额补缴的客观实际后,蕉城区检察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探索建立符合涉民营企业案件特点的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机制,在检察环节给予民营企业稳定预期。截至目前,蕉城检察对依法应当起诉的涉民企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