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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检察院推进水土流失精准治理工作

2020-08-04 14:15:4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绿色基因”融入检察血脉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4日讯  多年来,长汀县以“滴水穿石、人一我十”的精神,坚持不懈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让赤岭荒山加快披上了“绿装”,成为“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治理典范”。而长汀县检察院也将“绿色基因”融入检察血脉,无论机构如何变革,司法护绿的生态环境检察理念始终成为该院的传承和追寻。

“废弃的矿厂终于被拆除了,39亩林地得到修复,重新披上了‘绿装’。”近日,长汀县检察院检察官到长汀县河田镇露湖村某废弃机砖厂实地查看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情况。修复后的矿区绿意点点,春意盎然,这是长汀县检察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服务新一轮水土流失治理的一个缩影。

矿山修复

让“裸妆”重新披“绿装”

“河田镇露湖村某粘土矿厂已废弃多年,废弃的砖窑窑体既未拆除,也无人管理,占用了大面积的林地,周边岩石裸露、土地毁损,水土流失严重。”2019年12月,长汀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工作中得知这一线索后,便吹响了生态守护“冲锋号”。

承办检察官先后两次到该村实地勘查、测量被毁损林地面积,收集掌握第一手资料。随着调查的深入,承办检察官发现,该矿点采矿许可证早在2011年即被注销,但采矿点长达9年未修复。

为解决这一老大难问题,推进废弃矿点实现生态修复,该院多次与职能部门沟通,召开协调会、联席会,共同破解问题症结,最终促成多部门联合整治废弃矿厂,拆除窑体、清除塑料垃圾,被占用的39亩林地重新披上了“绿装”。

为巩固矿山治理成效,形成长效机制,该院结合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督促职能部门强化对矿山开采的动态监管,推动出台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完善执法巡查、有奖举报、联合执法等制度。

据悉,2017年以来,该院共办理非法采矿罪案件4件6人,办理矿山修复类公益诉讼案件2件,督促收取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矿山转让价款248万元,恢复林地面积39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