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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检察院开展“检察业务·党建品牌建设年”调研指导工作

2020-08-10 12:20: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党建引领焕发新活力

“刑事‘案-件比’偏高,对于二退三延的案件要认真评查、分析原因,发现无故退补的要严肃问责。”

“不捕率偏低,一定要落实好依法少捕慎诉的办案理念。不能有‘构罪即捕’的惯性思维。”

“下半年针对如何做好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列出详细工作计划。”

2020年7月以来,漳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秀强带领的调研组走遍了漳州11个基层检察院,开展“检察业务·党建品牌建设年”调研指导工作。每到一个院,调研组都会听取工作汇报,结合检察业务数据分析,了解掌握各基层检察院的优势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

“要充分解读业务数据背后的问题、分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将业务数据作为检察官业绩考评的重要指标,让业务数据活起来,更好地发挥业务指挥棒作用。”这是黄秀强在调研期间特别强调的一点意见,同时也点明了业务数据的重要性。

漳州市检察院召开“检察业务·党建品牌建设年”活动调研座谈会

“上半年,漳州检察机关包含认罪认罚率、两项监督、公益诉讼、民事检察在内的多项业务均排在全省前列,成效十分显著。”漳州市检察院负责数据通报的检察官告诉记者,事实证明,开展“检察业务·党建品牌建设年”工作对漳州市检察机关的良性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明显成效的取得,源自各基层院的业务建设工作。7月16日,黄秀强就对华安县检察院给予了充分肯定——“华安检察院虽然是小院,但认罪认罚、刑事执行、公益诉讼等检察业务工作亮点突出、成效显著,特别是认罪认罚量刑建议采纳率、捕后轻刑率、未成年人犯罪不诉率等业务数据指标位居全市第一,难能可贵。”

小院有大作为,其背后离不开一把手主抓“检察业务·党建品牌建设年”工作。而这恰好是漳州各基层检察院的共同点。正是这种“上下一盘棋”的氛围,让漳州检察业务建设活动如火如荼地开展着。

芗城区检察院“案-件比”屡获全市第一,便是该院所有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该院把“案-件比”作为检察业务的核心工作来抓。

所谓的“案-件比”是什么?简单说就是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件比”降低后,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更加注重效率与质量并重。

而为了降低“案-件比”,芗城区检察院提出了四大工作机制,即健全分案机制、强化审查机制、规范监管机制、完善例会机制。这一做法也得到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值得一提的是,在整个调研活动中,“党建引领,促进业务”的理念贯穿始终。

一直以来,漳州市检察院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加强党建对检察业务工作的指引作用,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不断提升素质能力和办案水平,努力做到政治上更敏锐、业务上更精通。

今年以来,漳州市检察机关着重运用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在党建引领下,漳州市检察机关业务建设不断强化,检察人员的素质能力和办案水平不断提升。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林育芬 张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