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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共享共联共建,聚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

2020-08-12 16:37:22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本网讯 为进一步完善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预防化解家庭矛盾纠纷,防范“民转刑”类案件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泰宁县依托婚姻家庭辅导中心,采用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通过“1+2+N”共享共联共建模式,推进家庭矛盾纠纷化解。

“1+2+N”共享共联共建模式,“1”即共享1个平台,即泰宁县婚姻家庭辅导中心,“2”即发挥2支队伍作用,即专业社工服务队伍和本地家庭辅导志愿者队伍作用,“N”即整合各平安家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部门资源力量,共同推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建设“心港湾”,打造1个温馨工作阵地

在行政服务中心婚登处设立泰宁县婚姻家庭辅导中心,把居家的舒适感和调解的私密性相结合,提供相对独立温馨的调解空间,通过进行婚前心理辅导、婚姻心理调适、婚姻家庭咨询、婚姻家庭公益讲座、法律法规咨询与宣传,帮助当事人理性面对婚姻家庭矛盾,学习掌握经营婚姻家庭技巧, 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家庭观,营造社会和谐氛围。

组建“智囊团”,重点发挥2支队伍作用

通过引入社工组织,实行项目化运作,中心入驻2名专业社工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主要做好重点人群家庭的跟踪、回访、入户,有针对性的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的精准调解。同时,广泛动员退休党员干部、法律工作者、在校教师等热心人员组建了首批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志愿者队伍,邀请福建省家庭教育讲师团教师开展《婚姻心理辅导及调解的实战应用》等课程培训,综合运用道德规范、人情世故“土办法”,搭配依法调解、法律思维等“新调料”,达到事半功倍的调解效果。

凝聚“多方力”,部门联动助推工作实效

由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妇联、县公安、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分别出资,用于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志愿者相关费用和幸福婚姻大讲堂等宣传经费。将婚姻家庭辅导工作与政法的矛盾纠纷化解、法院的诉前调解、司法的普法宣传、妇联的妇女维权相结合,通过联合开展“家庭诊疗日”、“幸福婚姻大讲坛”等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同时,依托平安家庭领导小组实现各成员单位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及时掌握纠纷苗头,及早介入调处,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泰宁县妇女联合会 余佳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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