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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 一名毒品罪犯在龙岩被执行死刑

2020-08-13 09:34: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3日讯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的被告人涂某老犯贩卖毒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一案,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后向涂某老进行了宣告,并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涂某老执行了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前,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涂某老会见了近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016年6月至9月间,被告人涂某老从他人处购进甲基苯丙胺(冰毒)贩卖获利,还将二甲基砜掺入甲基苯丙胺中以增加重量。2016年9月6日,公安人员抓获涂某老,从其位于长汀县的家中查扣甲基苯丙胺3910.5克及二甲基砜、电子秤、电磁炉、酒精、不锈钢漏勺等物品,从涂某老身上查扣甲基苯丙胺4.5克、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1.7克。另查明,2016年7月至9月间,被告人涂某老伙同他人贩卖盐酸羟亚胺牟利。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涂某老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非法贩卖甲基苯丙胺等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盐酸羟亚胺,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还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应依法数罪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涂某老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陈立烽 付汀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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