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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周杰伦诉厦门一网红餐厅侵权

2020-08-19 10:11:0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9日讯 厦门市的一家网红餐厅,被著名歌手周杰伦以侵害其本人的肖像权、姓名权为由诉至法庭。8月18日上午,这起侵权案件在厦门市海沧法院开庭审理。

这家网红餐厅系位于厦门市双子塔的厦门市J大侠中华料理,是网传的“周杰伦的餐厅”,这一名头吸引着市民游客粉丝纷纷来此消费。

原告称厦门市J大侠中华料理餐厅的实际经营者,在未取得原告周杰伦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在其经营场所的装潢陈设、营销宣传以及产品包装上公开使用原告的肖像、姓名,包括:在餐厅的电子屏幕、墙面电视使用原告肖像;餐厅的菜单封面、扉页使用原告的肖像;餐厅的装修设计及玻璃上大量使用原告的肖像,发光波点肖像墙使用原告的肖像;在大众点评、口碑、携程网等平台,声称该餐厅系原告开办,并以原告姓名、肖像为噱头,诱导消费者等;在餐厅门口使用原告全身人形立牌等。

原告认为,被告未经原告同意,以盈利为目的,肆意使用原告的肖像和姓名,增加了原告承担可能存在的不实商业宣传的风险和社会道德责任,因此原告请求被告厦门J大侠中华料理餐厅停止侵害原告肖像权、姓名权的行为,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万元。

庭审围绕被告是否存在非法使用周杰伦姓名、肖像的侵权行为,以及若侵权行为存在,原告的损失如何认定两个争议焦点展开。

在庭审中,被告代理人称,2015年8月“J大侠中华料理”品牌获得了周杰伦经纪公司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的授权;2017年3月,厦门市J大侠中华料理餐厅加盟该品牌,开业时,原告及其拍档方文山均通过视频方式表示祝贺。因此,被告有权使用“J大侠”商标在内的相关知识产权及原告肖像、姓名使用权。此外,在2019年1月得知取消授权后,积极配合整改,同意撤除店内原告相关肖像、姓名等内容。

但原告代理人否认厦门市J大侠中华料理餐厅获得周杰伦本人的授权,并称2019年1月10日原告向厦门市有关部门举报被告不正当竞争行为,思明区市场监管局证明被告的侵权事实。此外原告于同年1月16日,向被告发送了律师函,要求停止侵权行为,截至目前大众点评被告官方相册中仍有原告的肖像,携程评价中还有明确写到周杰伦的餐厅,即被告侵权行为仍在持续。

庭后,双方均表示愿意在法院组织下尽可能达成调解方案;若调解不成,法院将择期宣判。?

(记者 余晶 通讯员 蒋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