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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报复前女友 弄错地址烧错房

2020-08-21 11:29:1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1日讯 因情感纠纷,女友小玲(化名)向其男友林某提出分手并搬离两人住处,林某因此怀恨在心,并萌生放火焚烧小玲住处的想法,以此来报复小玲,不料却搞错地址,祸及他人。近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放火案,被告人林某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1月,林某多次来到厦门市集美区某处民居附近踩点,误认为小玲居住在该处对面的一处平房内。1月13日凌晨,林某从其摩托车油箱内吸出部分汽油并用一空矿泉水瓶装好,后驾驶摩托车到该处平房,用拖把柄将现场的一处监控摄像头移开。林某将汽油沿着房屋的窗户排气孔倒入房间内,用打火机引燃汽油后,迅速逃跑。火势从窗户蔓延开了,住在该屋的吴某夫妇发现着火后,迅速找来灭火器及时将火扑灭。但造成吴某夫妇暂住处内衣服等物品被烧毁,房屋窗户边沿的木质窗框被烧焦,未造成人员伤亡。1月17日,林某在四川省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以放火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被告人林某归案后在侦查阶段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其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林某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请求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理由充分予以采纳。法院综合全案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余晶 通讯员 集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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