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福清警方连续作战20多天揪出肇事逃逸者

2020-08-22 11:49:42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两辆二轮车相撞,一人严重受伤,一人驾车逃逸。事发时逃逸小伙戴着口罩,且车辆是无牌摩托车,福清警方连续摸排20多天,最终在有限的线索下,揪出交通肇事逃逸者。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2日讯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保护现场和报警处理,但仍有个别肇事者心存侥幸,妄图“一逃了之”。福清一小伙驾驶非法改装大功率摩托车,行驶途中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一名女骑手腰椎两处骨折。事发时,该小伙戴着口罩,车辆是无牌摩托车,他便心存侥幸,驾驶摩托车匆忙逃离了肇事现场。

尽管一些不利条件给办案民警调查侦破带来不小的挑战,但福清交警大队案调中队龙高分队民警连续作战20多天,最终破获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揪出肇事逃逸者。

事发现场

女子被撞致重伤 肇事者驾车逃逸

7月22日11时35分,福清警方接到报警,称在高山中心小学路段有两辆二轮车相刮碰,现场有人受伤倒地。接警后,福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勘查取证。

民警赶到现场时,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治疗。随后,民警立即对现场及周边的情况进行仔细勘查。事发当天11时27分许,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沿178县道由高山镇政府方向往高山前王村方向行驶,当行驶至高山镇人民公园路口时,摩托车与受害女子卢某琴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刮碰,造成卢某琴倒地严重受伤。

谁料,事发后,无牌二轮摩托车骑手没有报警,也没有选择及时施救,反而驾驶肇事车辆逃离现场。“大白天肇事逃逸,这种行为比较恶劣。”办案民警说,因事发时临近中午,事发路段行人车辆较少,事故发生时无直接目击证人,警方未能发现其他有价值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