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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帮教守护“少年的你”

2020-09-08 10:19: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坚定的一步——

携手民企建基地

“企业主是否具有公益心,是否愿意承担这份社会责任;企业是否远离中心城区,以免对失足少年造成太多的诱惑;企业发展是否相对稳定,工作强度是否符合未成年人的承受能力。”?晋江市民营企业遍地开花,但晋江法院认为,在对失足少年进行帮教的问题上,并非所有企业都满足以上条件。

经过慎重的考察和反复的论证,2005年9月,晋江法院联合晋江市关工委,在爱德康制衣有限公司举行揭牌仪式,设立了福建省首家由法院与企业联办的帮教基地,迈出为外地籍失足少年创造缓刑帮教条件的坚定一步。之后,又于2007年4月在七彩狐服装针织有限公司设立第二家“未成年人帮教基地”。

帮教基地设立之后,晋江法院把部分无固定职业、刑罚轻、社会危害性小的外地适龄缓刑未成年犯送入帮教企业。在法官、企业帮教小组成员等共同见证下,帮教企业与帮教对象及其家属或监护人签订劳动帮教协议书。

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帮教协议书后,失足少年即成为帮教企业员工,和所有的普通职工一样,被分配到企业各个生产线,住工厂宿舍,和其他职工同工同酬,除企业个别负责人外,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的污点。帮教企业安排专人与他们建立一对一的帮教关系,老工人手把手地传授劳动技能,让他们迅速掌握劳动技能、适应企业工作,确保劳动帮教工作的顺利进行。

爱心的倾注——

春风化雨孕新生

设立帮教基地,并将符合条件的失足少年送往该基地接受帮教改造并非一切工作的终止。相反,它意味着一系列教育、感化和挽救失足少年的后续工作正式启动。

该院对每一名进入帮教基地接受帮教的失足少年均建立个人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将失足少年的犯罪案由、刑期、缓刑考验期、父母亲联系方式等信息均被登记在册。同时,定期组织法官前往帮教基地看望接受帮教的失足少年,了解他们生活、学习、工作及改造近况,与他们交心谈话,答疑解惑。每逢春节、中秋节等传统佳节,法官们还为帮教对象选购食品、生活用品等礼物,使他们在关爱中获得新生力量。

为了让帮教对象对法律、刑罚有了更深刻的理性认识,对获得非监禁刑的机会更加珍惜,晋江法院十余年来坚持每年组织帮教对象到省未管所参观服刑改造场所、体验监所生活,听取服刑人员改造心得,与服刑人员交流,参观服刑场所,切身体验监所生活。经过“墙内”和“墙外”的切身对比,坚定了帮教对象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决心。

此外,为使帮教对象加强自我学习和自我提升意识,晋江法院自2010年开始,联动高校对未成年缓刑犯开展帮教活动,至今已开展了11场次的联动高校活动,共计有上千人次参与到活动中。由大学生这一素质较高、与未成年缓刑犯年纪相仿的群体,与帮教对象们开展一对一帮扶,通过同吃、同住、同工作的形式进行思想和内心交流,并共同到养老院开展关爱老年人的公益活动,共同参加团队心理辅导和素质拓展,以及自导自排自演爱心公益晚会,给未成年人缓刑犯的改造和成长注入更多的正能量。

“我很后悔以前没好好读书,我希望自己今后能好好学点本事,努力工作赚钱孝顺父母……”在该院联合华侨大学开展一场名为“我的未来不是梦——青少年华大之旅”的失足少年主题帮教活动后,帮教对象小吴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