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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海湾织起“蓝色保护网”

2020-09-24 10:00: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为帮扶教育开创新模式

“真的很感谢你们没有放弃我,对我耐心细致的帮扶教育,我保证以后一定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封某对惠安县检察院检察官感谢道。

原来,封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而其因患有肝硬化等疾病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起初,封某对社区矫正监督抵触情绪很大,拒绝社区矫正工作者的监督和帮助。惠安县检察院检察官经了解得知,封某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对自己酒后驾驶摩托车被判刑这个事实无法接受,再加上长期身体不好,没有工作家庭困难,因而对社区矫正产生抵触情绪。

综合分析原因后,检察官制定“三步走”计划来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联系心理辅导人员对封某进行心理疏导和排解。随后,联合县司法局为封某母亲申请低保并于春节前夕到其家中进行慰问,给予精神上及物质上的帮扶。此外,加强对封某思想上的帮扶,通过多次走访,解除了封某的认知顾虑,引导其进行换位思考,从而实现态度和行为的最终转化。

惠安县检察院积极尝试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信息中心,接入县社区矫正工作中心音视频监控网络,及时便捷地对交付执行、监管矫正、教育帮扶情况进行监督,实现点面结合、全方位、多层次、动态化检察监督,强化监督力度。此外,该院还借助微信群问卷小程序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设置职业技能培训、心理教育辅导等多个选项,及时全面了解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需求,精准高效开展矫正帮教工作,切实提升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效果。

近年来,惠安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提升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设立全市首个社区矫正检察官工作室,促使监督模式由定期巡回检察向常态化、规范化的嵌入式监督模式转化,全面履行社区矫正工作检察监督职能,不断探索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新途径、新举措。

(本报记者 肖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