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仙游县检察院积极营造和谐有序食品消费环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4日讯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但近年来假冒伪劣产品、食品安全领域的犯罪频频发生,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 定,严重影响了人民生活的幸福感和安全感。近日,仙游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紧紧围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落实最高检开展的“四 个最严”专项行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为营造和谐有序的食品消费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高度重视 形成严打声势 仙游县检察院陈伟洪副检察长是该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谈起该院深入落实“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要求,陈伟洪很有感触。 “我们第二检察部是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牵头部门,他们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产品犯罪为重点,加大该类案件的查办力 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领域犯罪案件集中力量优先办理,做到以点 带面,拓展办案效果。”陈伟洪说。 2020年5月19日,仙游县检察院办理的陈某等六人长期销售假冒五粮液、剑南春、贵州飞天茅台等品牌假酒案,涉案金额达100多万 元,该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依法出庭支持公诉,该案六名被告人均被仙游县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其中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3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该案的成功办理有力地震慑了此类犯罪分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9年以来,仙游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共批准逮捕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10件15人,提起公诉的共11件24人,绝大多数被判处8个月 以上有期徒刑。 与此同时,该院第二检察部积极践行“谁执法、谁普法”理念,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作用,开展普法宣传,形成强有 力的严打声势。 提高质效 守护舌尖安全 “对涉及食品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我们主动加强引导侦查工作,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做到依据依法、不 枉不纵。”仙游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周亚杰表示。 仙游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坚持依法提前介入制度,对重大、有影响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适时介入侦查、 引导取证,协助侦查机关补充完善证据,对案件定性、证据收集、固定提出可行性建议,提高诉讼效率。 辖区群众许某龙、许某兰母子经营一家小型芡实生产、加工作坊。2019年9月,为了在短时间内大量生产出便于储存、运输的白色芡 实又能尽量压低成本,许某龙与其母亲使用工业硫磺熏蒸加工400公斤芡实。加工过程产生的污水、气味很快让附近居民起疑并举报 ,他们非法加工的芡实还未流入销售环节就被仙游县市场监管局查获。 仙游县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深入贯彻从严打击、快捕快诉等方针政策,组建了专门的检察官办案团队,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在依法 审查的基础上加快办案进程。该案被告人许某龙和许某兰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终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有期 徒刑9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