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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法院柔性执行为大学新生拿到抚养费

2020-09-25 11:36: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5日讯  近日,收到抚养费后,申请人的母亲贺某致电建宁县法院执行干警,表示感谢。自此,一起时隔6年的抚养费纠纷案顺利执结。

2012年,贺某与饶某经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由贺某抚养,饶某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直至其成年。但饶某支付了两年的抚养费后,就不再支付了。贺某多年来讨要未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了解到,贺某的儿子已经被某医科大学录取,近期就要到大学报到,便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饶某,从有利于孩子成长和发展为切入点,对饶某进行劝解。同时向饶某宣讲了法律规定和不履行法律的后果。9月12日,饶某一次性支付拖欠的抚养费4.8万元,案件圆满执结。

(徐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