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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裁定罪案件

2020-09-27 17:08: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7日讯 日前,永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裁定罪案件。被告人雷某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被告人吴某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2015年3月,雷某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陈某借款5万元,雷某某为该笔借款作担保。然而,经陈某多次催讨,雷某未履行还款义务,亦未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无奈之下,陈某将雷某及其妻吴某、雷某某诉至永泰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雷某、吴某同意偿还陈某借款6.4万元及利息,雷某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履行期届满,雷某等三人均未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并拍卖吴某名下位于永泰县的某房产。但雷某、吴某将父母子女安置在待拍卖的房产内,拒不配合法院腾房,并失去联络,致使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2018年8月,法院将雷某、吴某拒不执行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案发后,吴某迫于司法压力,自行将房屋腾空并积极配合法院拍卖该房产。

今年5月,检察机关以雷某、吴某犯拒不执行裁定罪向永泰法院提起公诉。永泰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黄美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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