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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

2020-10-23 12:00: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明溪县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侧记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3日讯 文明,是一个单位的精神名片,更是一个单位的发展灵魂。走进明溪县人民检察院,窗明几净的办公环境、书画连廊的文化气息、朝气蓬勃的检察干警、特色工作持续做优做强……文明创建成果如缕缕清风扑面而来。

近年来,明溪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文明创建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中,深化“一二三四五”创建思路,即秉承一个“循法而行,渐臻文明”的主题,坚持“传承初心、传播文明”两条主线,打造涉侨维权检察工作、致远书社阳光房、“正义联盟”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三个特色品牌,实施德润初心、美化家园、社会履责、文化建设四项工程,丰富创先争优展示中心、主题文化长廊、道德讲堂、职工书屋、干警解压馆五大阵地,不断推进文明建设上新台阶,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明溪检察院形象照

党建引领筑牢文明根基

6月29日,三明市检察院第十二党支部与明溪县检察院全体党员干警联合举办御帘古村红色之旅主题党日活动,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言、参观历史遗址、检察长上党课……党员干警们既接受红色革命教育,又坚定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进而凝聚成检察工作的不竭动力。

党建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更是引领、推进文明创建的重要保障。明溪县检察院充分利用当地得天独厚的红色文化资源,多举措开展红色文化教育。通过创新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机制,依托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党课、邀请党校老师授课等形式,全面深入学习党史、红色革命故事等,以党建促队建,使革命精神深深根植于干警心中。深入县革命纪念园、战役遗址、烈士陵园、御帘古村东方司令部等红色教育基地,实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切实将传承红色精神、践行检察使命落实到为民服务实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我们把抓文明创建与抓党建同列‘一把手’工程,在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中,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形成创建在日常的常态化创建工作局面。”据明溪县检察院检察长廖才玉介绍,该院制定印发《2018-2020年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三年规划》《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成立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创建中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党群协作机制,在完善机制中凝聚文明建设合力。将文明创建与绩效考核挂钩兑现,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全体干警创建积极性。近年来,该院先后获得“福建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多项荣誉称号。

党旗飘起来,形象树起来。今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明溪县检察院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分队,派员配合社区开展入户排查156人次,抽调18名检察干警前往高速路口协助工作人员和交警,24小时轮岗值守,爱心捐款3690元;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违法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一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主动上门走访相关行政机关,督促并跟踪县域药店出售口罩捆绑搭售其他药品的查处情况,充分诠释了检察机关的职责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