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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构建普法“大格局”

2020-10-26 17:24: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让法治融入生活方方面面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6日讯 “七五”普法以来,罗源县法治宣传主管部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决策部署,牵头指导各责任单位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普法责任,在执法过程中普及法律法规,提升执法水平,增强厉行法治、践行法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罗源法院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

罗源县出台《罗源县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以及“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等相关文件,对各责任单位开展普法活动的内容、形式、载体和时间节点等做了进一步明确,推动普法工作规范化,并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服务全过程,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罗源县税务局组织税宣骑行队伍,走街串巷,摆摊设点将税法带进千家万户,渲染普法氛围;罗源县法院开展常态化的法院开放日活动,与县纪委监委联合开展庭审廉政教育,邀请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参观法院、参与案件庭审旁听,让更多群众了解司法、贴近司法;罗源县水利局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罗源县司法局则举办法治宏篇闽都法治思想展览,邀请各乡镇各部门干部职工参观展览,进一步传播了“崇法尚治,求是致公,兼容并包,敢为人先”的福州法治思想精髓,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

此外,罗源县还将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综治平安建设考核内容,以考核促落实,提高“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效,推动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独唱式”向“全社会合唱式”转变。

在普法工作的实际开展过程中,罗源县注重突出普法对象重点,强化分类施策。

推进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制度化。该县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并全面贯彻执行《罗源县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建立新颁布的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制度。同时,还组织全县2万余名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0次,考试合格率达100%,并将考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把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列入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切实做到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坚持学法“经常化”,建立健全了全县法治副校长制度,并以“法治进校园”全县巡讲活动等法治宣传活动为载体,积极为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七五”普法以来,全县各部门为中小学生作法治讲座350余场,受教育人数超过3万人。

大力推动公众普法。该县积极拓展普法宣传领域,将普法触角延伸到边远山区、海岛渔排、畲家山村,覆盖面达到100%,“七五”普法以来,组织各类“法治进乡村”活动近300场次。该县还着力建设法治和谐社区,通过普法工作与社区中心工作、社区精神文明创建有机结合,推进城镇居民学法。“七五”普法以来,该县在社区举办大型法律宣传活动80余场,举办社区居民法治讲座180多场,举办各类社区广场文艺演出活动70余场,受教育居民达数万余人。同时,该县还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以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通过法律宣讲、以案释法等形式,深入企业进行法律宣传,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牢固树立诚实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 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黄丽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