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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点燃楼道废品 男子被判有期徒刑

2020-11-10 15:09: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0日讯  因酒后心情烦躁,竟将住处楼道的废品点燃。近日,经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男子王某被思明法院依法以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据悉,王某楼下的住户以收废品谋生,晚上经常敲砸回收的废品,发出噪音影响邻里。2019年12月的一天22时许,王某酒后回到家中休息。因酒后一时冲动,想起平日楼下住户发出声响打扰自己正常作息,一怒之下使用打火机将楼下住户堆放于通道里的杂物堆点燃。由于着火处有大量纸皮等易燃物品,火势迅速达到1米高。王某见状立即报警,主动投案。

思明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王某故意放火,根据着火现场情况,有造成楼房、电线起火等严重后果的可能,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当以涉嫌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于今年5月提起公诉。近日,思明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吴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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