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法院诉非联动高效化解纠纷
健全机制高效联动 今年6月份,当事人邹某山在村里开路,未经当事人邹某洪允许,占用了邹某洪的部分田地开路,引起纠纷。镇村组织当事人调解了几次,因双方斗气,调解未果。 8月7日,长校镇通过诉非联动平台将纠纷报告给清流法院,请求联动解决。8月19日,清流法院指派法官罗运鹏与长校开展诉非联动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和调解员通过现场堪验测量,固定纠纷现场图,再针对焦点问题进行突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就赔偿、权属等方面达成协议,纠纷得到化解。 如今,在清流,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现上下联动、县乡一体、乡呼县应。该县突出党政主体作用,着力建设党政主导,多部门联动的诉非联动机制。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诉非联动、诉源治理、民事案件万人成讼率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考评)考核体系。县委政法委与法院出台《关于开展矛盾纠纷“诉非联动”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各部门、各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联动工作作出具体要求。法院与县司法局共同出台“一案一补”机制,提高调解员工作积极性,逐步建立职责明确、高效联动的诉非联动机制。 今年以来,清流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356件,同比下降25.6%。其中,网上立案306件,运用调解平台调解案件246件,速裁案件418件,组织人民调解培训3次。 据悉,清流法院将续深化外部联动,开展诉前分流引导,完善特邀调解员管理机制,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和指导,加快在线调解场所配套建设,充分发挥诉非联动基地作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纠纷,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一线,消除在萌芽。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桂紫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