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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民检察院着力推动新时代基层检察院高质量发展

2020-11-25 12:28: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永铸检魂守初心 春潮奋发担使命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5日讯  “万紫千红花不谢,冬暖夏凉四季春。”地处闽南金三角,历史悠久、人文荟萃、风景秀丽的桃源大地,孕育出一支检察铁军。日前,永春县检察院被授予“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近年来,永春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上下一心、众志成城、奋勇争先,有力助推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2013年以来,该院连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蝉联“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称号。沉甸甸的荣誉背后,是一份坚守初心的为民情怀,是一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满意的检察答卷。

举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挂牌及宪法宣誓仪式

A “一枝一叶总关情”

关注民生顾大局

民生连着民心。永春县检察院以“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情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着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重任,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力度,引导民营企业合法经营,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是我们的重要职能。”近日,在记者采访中,永春县检察院检察长施文凭目光坚定地说道。近年来,该院真情倾力护航经济发展,出台《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护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等8个单位在达埔镇“中国香都”设立知识产权警示教育基地,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检察监督指导工作室”,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同时,用心传递司法温情,与县司法局、县慈善总会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协作机制,协同协作开展司法救助;强化疫情防控和依法履职并重,提前介入涉疫案件5件5人;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正科级党员干警全部深入一线,参加村(社区)疫情防控、服务复工复产。

联手大田县、漳平市两地检察院建立“三江”水资源生态保护协作联盟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永春县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设置“乡村振兴检察服务点”,牵头联合多部门建设生态文明警示教育基地,服务“乡愁故里、生态桃源、美丽永春”建设。联手大田县、漳平市两地检察院建立“三江”水资源生态保护协作联盟,加强晋江、闽江、九龙江跨区域流域生态保护检察协作。设立派驻县河长办“检察官工作室”,联合县河长办等单位督办河流突出问题,通过现场走访、摸排巡查、跟踪督促,对督办件实行销号管理,推动解决落实流域污染问题,持续改善流域水质和水生态环境。一项项落地举措的背后,是该院全面发力保护生态环境的信心和决心。

近年来,永春县检察院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为贴近人民群众的“暖心工程”,以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为根本原则,构建起未成年人检察“防护网”;创新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居(社区)”创建活动,被泉州市委政法委列为全市两个先进典型之一;牵头在永春三中建设“未成年人关爱基地”,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荣获全市“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单项工作表彰,被评定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同时,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永春检察”微信公众号被评为全省检察新媒体优秀账号,未检题材微电影《未完成的画》《迷失的风筝》被评为全省检察新媒体优秀作品。其中,《未完成的画》在最高检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向全国人大代表展播,并荣获“首届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作品评选展播”二等奖;公益微视频《不再沉默》获全国“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金奖,并被“学习强国”平台采用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