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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

2021-01-04 09:52:21 来源:福建法治报

打好制度适用“组合拳”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4日讯 近日,南平市检察院公布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认罪认罚工作相关数据,2020年全市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为83.17%,较2019年度全年平均适用率上升51.69个百分点,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2553人,采纳率为94.17%。

成效的背后是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适用为原则,不适用为例外”,切实承担起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责任,打好制度适用“组合拳”,在深化司法实践中不断展现“法治智慧”和“检察担当”。

不久前,由顺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8起认罪认罚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8名被告人当庭认罪、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和适用速裁程序,庭审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直接由被告人做最后陈述后就当庭宣判,8名被告人均对判决无异议,8个案件的庭审仅用半小时。

“‘快’是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一大特点。通过精简流程,全流程提速,以实现公平正义来的更快一些。”南平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打造“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刑事办案新模式,通过结合类案特点推动提升适用比例,并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

精准提出量刑建议是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必经环节,也是关键所在。

“谢谢你们为我提出的量刑建议,我一定会改过自新!”今年4月,光泽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认罪认罚的交通肇事案件中,针对犯罪嫌疑人张某具有投案自首、全部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量刑情节,给出了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十个月的量刑建议,最终得到法院采纳。

如此量刑,依据从何而来?记者从光泽县检察院了解到,针对不同检察官在类案中出现不同类的量刑建议问题,该院在今年年初提出构建量刑数据库的设想,首次将危险驾驶罪确定为现阶段数据库的采集对象,将血液中酒精含量这一检验指标作为数据库的核心要素,建立其与量刑的主刑及附加刑之间的数据正向关联关系。

去年3月20日,延平区检察院在征求被害人意见后,依法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某工厂负责人范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19年,范某某因项目施工引水问题将同村黄某某打成轻伤二级。案发后,范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10.5万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考虑到范某某系偶犯、初犯,犯罪情节轻微,对其适用认罪认罚。

承办该案的延平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凌告诉记者,该院在办理涉民营犯罪案件时,始终坚持“少捕慎诉”的司法办案理念,尤其针对疫情期间民营经济复工复产存在特殊困难的实际情况,通过司法办案加强平等保护,促进依法合规经营。

“检察机关是罪案处理的实质影响者乃至决定者。”在松溪县检察院检察长吴才文看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需打铁自身硬。

吴才文介绍,该院以“湛卢青检先锋连”为载体,认真总结推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经验,为广大青年干警搭台子、压担子、找位子,全方位提升青年检察干警业务素质能力。

除了内强素质,南平市检察机关还注重与政法机关、律师协会等单位建立常态化机制形成司法合力:如邵武市检察院与市公法司三部门会签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准落地;浦城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共同会签《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就落实值班律师制度与司法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

(本报记者 周新 福建长安网记者 陈宇 通讯员 林道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