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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检察院创建“模范机关”活动落地见效

2021-01-05 10:07:56 来源:福建法治报

亮身份 亮职责 亮服务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5日讯 “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为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三明市检察院以组织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服务”为抓手,扎实开展“亮灯行动”、创建“模范机关”活动,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让党旗在检察战线高高飘扬。该院连续两届荣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连续两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设区市文明行业”称号。2019年以来共有19个集体和46名个人被市级以上单位表彰。“‘检察主导、多方协作’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实效”做法被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发改委、省效能办评为第二届“推进机制活 建设新福建”机关体制创新优秀案例评选一等奖。

亮身份

争当实干担当榜样

“自觉把党员身份亮出来,牢记党员检察干警肩上的责任,努力把本职工作做实做细做优做到极致,争当实干担当的岗位之星,让星星之火点亮创先争优的火把。”这是三明市检察院坚持每季度开展“岗位之星”评选活动,深化“亮灯行动”所带来的新变化,形成了“散是满天星,聚是一团火”工作氛围。

“我是一名检察干警,更是一名普通党员,必须始终牢记党员的职责和使命,办案既要对得起检察官身份,更要对得起党员的身份。”这是三明市检察院推行全员“亮身份”所带来的新变化。

在细处用功,在实处着力,监督方能精准到位,已经成为办案部门干警的共同追求——

这里有曾荣获2013-2016年度“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的第二检察部检察官阴长焰,他在办理一起基层院报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步审时,发现一审法院作出了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十个月”的错误判决,违反了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有期徒刑缓刑的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的规定,指导基层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依法进行监督,确保错误的判决得予及时纠正。

这里有专治民事行动检察疑难杂症的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优秀办案人手王亮;有十几年如一日视群众如亲人,认真接待每个群众来访,耐心解答来访群众的每个疑问,努力让上访群众满怀笑脸满意而回的“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涂宏……

业精于勤,勤能补拙,已经成为综合行政岗位人员的共同信念和自觉行动——

这里有任劳任怨,忙而不乱,从不懈怠、默默无闻奉献的李婉清;也有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确保新媒体平台信息更新做到周末不停歇,努力让检察好声音飞入寻常百姓家的检察宣传人郭书翰;还有为检察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管理规范有序运行倾心尽力的余协闽和陈素萍;更有为检务保障精准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检务有序运行的李小斌和王霞等,他们共同践行着“平凡精神”,努力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