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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消防:委托执法“激活”基层火灾防控

2021-01-07 12:58: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7日讯 “你堆积的货物堵住后门了,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规整。”1月4日,龙岩市上杭县官庄畲族乡综合执法队员在沿街商铺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整改意见……这是龙岩市推动将消防监督执法内容纳入乡镇综合执法事项清单的一个缩影。

如今,在龙岩市,像这样将消防监督执法权委托给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从而推动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在“最后一公里”上延伸的做法已在龙岩7个县(市、区)25个试点全面铺开,成效已经显现。

乡镇农村,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最后一公里”。“探索将消防安全纳入乡镇(街道)执法工作是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具体举措,也是对基层消防网格力量薄弱、经费保障不足、人员流动性大等因素的有力补充。”龙岩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孙高穹介绍说,执法力量捉襟见肘、执法领域鞭长莫及、基层网格形单力薄,是长期困扰基层消防工作的主要因素,带来的结果就是一般性消防监督检查很难触及覆盖,消防监管存在一定盲区。

今年4月,省委常委会专题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对探索将消防监督执法纳入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内容作了明确。龙岩市消防救援支队借力破题,借梯登高,推动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下发了《龙岩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将消防监督执法纳入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内容,提升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龙岩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胡建峰积极走访市委编办,就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讨论交流,得到了市委编办的大力支持,积极推动将消防监督执法事项内容纳入乡镇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并明确具体方案由县级党委政府结合“三定”职责进行制定。

委托执法,就此拉开帷幕,基层消防工作的“变局”,也由此发生。截至目前,全市各地均已将消防工作职责纳入到乡镇(街道)“三定”方案,明确了归口机构和人员编制。

率先完成委托执法试点工作的上杭县消防救援大队最先尝到了“改革甜头”。

“充实了力量,延伸了触角,增强了保障!”上杭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胡可仙介绍说,大队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与官庄畲族乡人民政府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在该乡试点推行委托执法工作。根据协议,消防部门赋予受委托单位相应执法属性,可在消防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权利,并协助开展防火宣传、消防培训等工作。这不仅实现了执法职能下沉,解决了大队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还为有效解决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权责不一致、执法缺位、管理力度薄弱等问题。

长汀县汀州镇、古城镇的防火工作,也被委托执法“激活了”。活跃在乡镇街道的综合执法队员不仅是防火“监督员”,也是消防知识“宣传员”。他们在履行监督职权的同时,致力于在“提升群众安全意识”上下功夫,用客家方言传播的消防常识极具地域性、实用性,更能被群众所接受。

从武平县城去最偏远的乡镇,开车往返一次需要近3个小时,消防执法人员对乡镇防火工作的指导往往鞭长莫及,经常性的实地检查指导和常态化执法服务很难触及覆盖。“每次去偏远乡镇监督检查来回舟车颠簸,时间都‘浪费在路上’。委托执法实现‘近水解近渴’,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武平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张宇辉说道。

托职不托责。“我们对受委托单位人员进行了系统化培训,确保人人过关,持证上岗!”孙高穹副支队长说,消防部门对受委托单位的执法行为实行全程监督和指导,定期汇总分析委托行政执法情况,保障了执法行为的“严、准”。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周杨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