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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排头兵要求成效显著

2021-01-07 13:30:03 来源:福建法治报

深耕“四大检察” 勇立八闽潮头

破题:

机构改革

提升业务质效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如何解决“重刑轻民”“重刑事轻行政”等问题?如何全面提升检察业务质效?改革!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时贵认为,通过改革方能更好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改革既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具体体现,也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

2019年10月9日,福州市检察院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设置了9个检察业务机构,即第一到第九检察部。改革以来,这些部门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有效提升了司法办案质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批捕和提起公诉的时间平均缩短了12%。

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右一)出庭支持公诉

在做优刑事检察监督的同时,协调推进民事、行政、公益检察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1年来办理公安机关立案监督案件379件、侦查活动监督案件186件,同比分别上升54%和24%;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12件;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46人;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督活动不当1244件次;“派驻+巡回”“交叉巡回”监督模式得到最高检肯定推广。

对认为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提请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5件,并对264件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做好司法说理和服判息诉工作;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381件,推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96起,督促有关部门对98名个人、3家单位追究行政责任;共办理公益诉讼659件,同比增长215%,办案量居全省首位。

结题:

扫黑除恶

强化综合治理

改革提升的业务质效能否为地区稳定作出贡献?答案是肯定的,首当其冲的试金石就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男儿何不带吴钩。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张时贵表示,打击黑恶势力的利剑是优质的案件质量,检察官作为执剑之人,需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以及向黑恶势力亮剑的勇气。

2018年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重大决策,决定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福州市检察院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扎实推进,张时贵亲自担任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引导方向、传导压力、靠前指挥、抓总协调,推动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实到位。

3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黑恶案件247件961人,起诉1319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提起公诉13人。继2018年之后,福州市检察院再次获评“2019年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两级检察院有3个集体、13名个人被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通报表扬。

能否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运用到涉黑涉恶案件中,曾一度存在争议。在办理“林氏父子系列案”过程中,专案组反复商榷研究,最终决定适用此制度,案件的29名被告人自愿认罪,其中21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大幅提升了庭审质效。该案被列入省检察院发布的首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典型案例,为我省各地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有益样本。

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危害一方,背后往往藏着“实力雄厚”的“保护伞”。面对嫌疑人的恐吓威胁,检察官们无所畏惧,对一桩桩盘根错节的大案要案抽丝剥茧、深挖彻查,向纪委监委移送涉黑涉恶腐败线索152条,形成打击犯罪整体合力,坚决铲除黑恶势力 “生存土壤”。2020年持续推进“六清”行动,案件清结率达100%。

改革的有效性不仅反映在业务指标上,更在重点工作攻坚、稳定地区发展、促进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切似乎都在轨道上运行,然而肆虐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检察干警们的工作带来了新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