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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获肯定

2021-01-11 14:09: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勇于创新敢于作为

着力推进审判能力和体系现代化

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努力推进现代科技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是秀屿法院勇于创新敢于作为,着力推进审判能力和体系现代化的追求。

该院全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完善调解速裁中心,围绕诉前调解、繁简分流、简案速裁,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登记立案后,由速裁团队先行调解和速裁,从源头进行“繁简分流”。2020年以来,全院受理的7171件一审案件中,4117件分流至速裁团队,平均审理天数缩短至45.8天。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即时调解;对不适宜调解的案件,繁简分流,快速审理。全院10个审判团队审理4650件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85.4%,平均审理期限较2019年减少了5天。

该院聚焦诉源治理,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诉源减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2020年“诉调对接”项目的分工方案》,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商事组织、行业组织、仲裁机构、妇联等的联系对接,全面构建多元互动的诉前调解网络。挂牌成立了诉非联动中心和区妇联、东庄镇、埭头镇、东峤镇等6个诉非联动工作站,开展“枫桥式法庭”创建,将2个调解组织、20名调解员纳入调解名册。湄洲湾北岸调解衔接网络和埭头镇“5+2”调解中心等充分整合优秀司法资源,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解决在诉前,共成功调解案件190件。其中,吴某凤等6人与吴某瑞仨兄弟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林某标与林某泉房屋相邻纠纷这两起持续多年矛盾纠纷老案等得以圆满解决,被“学习强国”进行转载宣传。

此外,该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关于加强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强化权力监管、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对“四类案件”管理,把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制定《关于加强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民商事案件流程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加强审限管理,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活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改判发回重审评析等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强化质量监管,提高办案质效。并积极落实人员分类和绩效管理规定,遴选、晋升员额法官8名,实现扁平、动态、高效管理。提升人民陪审员工作实效,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选任方案,增选人民陪审员49名,促进司法民主。2020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785件,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91.3%。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篇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中国之治引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一年。秀屿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部署要求和人大会议决议,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强有力的司法服务推动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局面。”许一新坚定地说。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戴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