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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履职尽责显担当

2021-01-12 13:51:42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美丽新仙游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2日讯 “我们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2021年1月9日,在仙游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陈宗协作的工作报告掷地有声。

2020年以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县委工作部署,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大力实施“双轮”驱动等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扎实行动,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新时代美丽新仙游建设,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2021年1月9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陈宗协在仙游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立足服务大局 聚焦中心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检察办案,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2020年春节,正值疫情防控吃紧期间,该院迅速成立党员突击队,30余名干警参与入户摸排、社区值守、防疫宣传等工作。同时与公安局、法院、看守所协商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协作办案机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接待律师、当事人及人民群众的公告,充分运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远程提讯(庭审)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办案,保障检察工作和服务群众不断档。

“我们严格执行涉疫案件办案要求,从严从快打击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犯罪。”陈宗协表示。

2020年2月7日,该院检察官陈一南接到指令提前介入全县首起涉疫口罩诈骗案件,引导公安机关固定涉案证据并于11日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批准逮捕,19日提起公诉,前后仅历时12天,有力震慑了相关犯罪。此外,该院依法对一名民营企业家作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主动走访多家企业提供法律支持,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该院还应邀审查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各类行政文件46份,提出问题建议2条,为抗疫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该院始终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陈某庆、张某发等一批黑恶分子、村霸恶痞受到严惩。同时以“一十百千万”为抓手,将“六清”行动进行到底,确保依法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该院不断加强办案攻坚,严格依法打击,秉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理念,提起公诉涉黑恶案件44件149人,清结率达100%,完成“案件清结”任务。

2019年6月,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时任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海在涉黑恶案件中出庭支持公诉

在办理陈某庆涉黑案件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涉案司法人员黄某徇私枉法的犯罪线索,当即向莆田市检察院报告并协助侦办,打掉了该黑恶势力“保护伞”,此案也成为了转隶后福建省检察机关自办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专项斗争中,该院始终把履行深挖彻查责任抓在手上,累计移送涉保护伞线索9条,推进“伞网清除”。

与此同时,该院依法高效处置涉案财产,累计引导公安机关查封、冻结、扣押资金4170万余元,车辆6辆,房产12处,股权265万元等,最大限度追赃挽损,推动“黑财清底”。坚持以案促治,把源头治理作为扫黑除恶治本之策,累计提出检察建议15件,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加快推进“行业清源”。

41名受害人、涉案金额314万余元,被告人陈某私自在农村利用“互助基金会”,利用经营便利店之便经营钱传案件的成功办理,是该院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为金融安全护航,办理涉嫌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的一个缩影。最终,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监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既是政治要求,也是法定责任。”陈宗协如是说。

为此,该院坚定政治站位,加强与监委办案衔接,依法受理审查监委移送职务犯罪5人,决定逮捕5人,提起公诉2人,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同时协助市院办理了多起司法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坚决清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有力诠释了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