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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司法”让司法充满温度

2021-01-14 12:04: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一名年逾古稀的贫困老人,儿子女儿均是下岗工人,女婿和外孙女身患重病,尤其是他的孙女经过两次手术仍在重症监护室治疗。这个老人为了给并重的孙女补充营养,铤而走险实施了盗窃行为被移送审查起诉。”近日,福州市人大代表李家胜在接受采访时说,对这名年逾古稀因贫困偶发犯罪的老人,人民普遍是同情的,都希望法律能够网开一面,如果这个老人被判刑,会给他病重的外孙女带来沉重的打击。

“办理这个案子的检察官心地善良,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依法对这名老人作了不起诉处理,并在福州市检察院的带领下踊跃捐款,给了这个本就非常不幸的家庭温暖和关爱。”李家胜代表高兴地说。

2020年以来,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深入贯彻“人民至上”的理念,将天理国法人情融入检察办案,提出了“善良司法”的检察工作新理念,办理了一系列惩恶扬善的案件。李家胜代表认为,这些案件可能都不是大案要案,但却在社会上掀起了一阵“正能量风暴”,在全国范围内受到上千万次的点赞,可以说深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称赞。

李家胜代表直言:“今年以来,我身边一直有一些群众跟我说,马尾区检察院把案件办到我们的心里了,这些善良的检察官用善良的司法办案方式,让我们这些老百姓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善良,体会到了党的温暖和检察机关的温度。”李家胜认为,“善良司法”之所以得到人民群众广泛的支持,主要有三点原因:首先,善良是人类的本性,能够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善良的司法行为也市人民群众的期盼。其次,对一些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恶性犯罪旗帜鲜明的从重惩处,凸显了公平正义的力量,对“走在犯罪边缘”的人起到警戒和震慑作用,让人民群众群众感受到检察官就在身边,公众安全感得以有效提升。最后,从宽处理主观恶性小的偶发性犯罪,不仅给了犯罪嫌疑人自救的机会,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降低了人民群众的“司法焦虑感”。

李家胜代表欣慰地说,秉持着“善良司法”理念,马尾区检察院办理了“盗窃螃蟹不起诉案”、“跨省公开听证不起诉案件”、“大学生盗窃不起诉案件”等一系列符合法律规定、契合人民群众价值观的案件,也让人民群众衷心认可、支持、拥护检察机关。

李家胜也提出了自己的期望,他希望所有的司法、执法者都能心怀善念,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到执法司法过程中,让法律充满温情,让人间充溢善良。

2020年以来,马尾区检察院创推并坚持“善良司法”的检察工作新理念,坚持严惩恶性犯罪,批捕、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电信诈骗、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等13类重大故意犯罪案件54件115人,建议从重量刑115人,均得到法院的判决支持。注重教育挽救,对因见义勇为、正当防卫等发生的犯罪行为、轻刑过失犯罪、以及犯罪嫌疑人为生活压力所迫而实施的偶然犯罪行为等8类案件,不起诉33人,建议从轻量刑被采纳103人。2020年4月,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对盗窃螃蟹给其病重外孙女补充营养的一名70 多岁犯罪嫌疑人,依法作不起诉决定,案件相关报道总阅读量超亿次。该院善良司法工作经验被上级检察机关转发推广3次,被党委和检察机关领导批示、肯定6次。

(程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