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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清岸绿 司法守护

2021-02-02 10:32: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厦门市同安区生态审判工作纪实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日讯 近日,省高院发文表彰“福建生态环境司法十佳百优”推选结果,厦门同安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入选全省生态环境司法“十大标杆示范”。2018年3月,同安法院成立全省首家跨区域集中管辖的生态环境审判庭后,不仅扛起司法守护厦门生态高颜值这面大旗,还创新生态普法形式,精心打造寓教于乐的司法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种下司法守望的城市绿梦,为厦门的绿水青山筑牢司法屏障。

重拳出击

司法利剑守护山海

2020年10月,同安法院开庭审理了厦门市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采矿案。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兴某鑫公司在2013年7月至2018年11月期间,超越采矿许可规定的范围越界非法采矿,非法采矿产品价值共计24784064元。此外,在2013年7月至2018年5月期间,被告人林某辉和梁某上超越鑫某翔公司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越界非法采矿,非法采矿产品价值共计60619575元。

在庭审时,关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林某辉通过远程视频,反复向法庭说,非法采矿与其无关,要求无罪判决。

在被告人百般否认的情况下,法官根据查明的事实形成证据锁链,依法认定被告单位兴某鑫公司及其直接主管人犯非法采矿罪,根据认罪情节、过错大小,依法分别判处林某辉、梁某上、陈某景有期徒刑6年8个月、5年、3年。

记者看到,这起案件卷宗有十几卷,其中包含多项鉴定内容。该案的成功宣判,离不开审判团队扎实的审判水平。

近年来,同安法院始终致力于审判专业化水平提升,抽调了3名“80后”、研究生以上学历法官组建生态环境审判合议庭,聘任16位具有高级工程师等职称等专业人员担任审判咨询专家,参与案件审理、纠纷调解及疑难专业问题探讨,与生态审判合议庭法官形成有效的知识互补。与此同时,同安法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共建“生态环境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实现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双向交流。

合议庭成立以来,先后审结目前为止厦门市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采矿案、涉案面积最大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厦门市首例涉生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厦门市首起涉生态涉恶犯罪案等案件835件,审理的案件连续两年入选全市法院年度优秀案例和十大典型案例。

补植复绿

创新生态修复机制

1月15日,厦门市中院发布了“十三五”期间厦门法院“十大案件”,苏某甲等5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榜上有名。该起案件是厦门市涉案面积最大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也是我省责令犯罪人补植复绿面积最大的刑事案件。

在2004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苏某甲等五人虽依法取得采矿证,但在未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林地并擅自改变用途,从事采石采矿经营作业,原有植被及林业种植条件遭受严重毁坏。后五人投资设立厦门某翔建材公司,按各自原有的矿区分别经营。案发后,法院责令苏某甲等五人缴纳补植复绿保证金1965600元,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至三年不等(缓期执行)并处罚金。被告人认罪认罚并自愿超面积补植复绿,计划造林总面积658亩。

5名被告人委托景观设计公司对上述林地“补植复绿”项目进行调查、设计,并按照设计内容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同安区农业农村局为这5名被告人指定在同安汀溪堤内村“厦门生态审判碳汇教育实践基地”造林作业。

厦门大学法学教授陈晓明说,刑罚应以惩罚犯罪,警示潜在违法犯罪人,教育广大社会成员遵纪守法为目的。本案的审理使被毁坏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同安法院以生态环境审判庭为主导,全力推进具有可操作性的涉刑生态修复工作,开辟了厦门市首个“生态审判碳汇教育实践基地”,设立厦门首个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专项资金,并积极联合有关部门、社会组织打造生态环境刑事犯罪补植复绿工作新机制,实行修复与多方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福建省高院关于敦促刑事犯罪人按照1:3比例进行补植复绿的工作要求,涉林案件生态修复率高达90%,取得了两年多时间内落实补植复绿1000多亩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