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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检察院为“河长制”注入“检察力”,守好一方“绿水青山”

2021-04-06 16:12: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昔日被违法侵占的河道

正逐渐恢复往日畅通

同样在上洞江流域另一河段,一家混凝土拌料场长期违法侵占河道,并将生产污水直排上洞江,污染了上洞江水生态系统,导致昔日水清岸美鱼欢的美好景色逐渐“褪去”。

去年5月,长乐区检察院联合长乐区河长办,通过调查走访,核实长乐区首占镇塘屿村一无证经营的混凝土搅拌场长期违法侵占上洞江流域主河道从事拌料加工经营活动,侵占填埋主河道面积达千余平方米,同时涉嫌违章搭盖与无证经营等问题,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并且上洞江流域已划定河岸红线和生态保护蓝线,其行为已破坏了长乐区河道生态水环境。

去年6月以来,长乐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职能,通过发送检察建议、联合巡查等,推动该混凝土搅拌场拆除工作。

长乐区首占镇政府高度重视,多次联合区水利局等相关单位上门宣传相关政策,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因多次宣传动员未果,去年6月29日,长乐区首占镇政府联合区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河长办等相关部门对该拌料场开展强制拆除工作,投入资金30万元,出动大型机械设备3部,清运车辆135辆次,共清理土石方4000多立方米。

目前,该搅拌场生产机器已被拆除,并最终恢复了河道原状。“相信不久之后,大家又可以拥抱水清岸美鱼欢腾的美丽河岸。”长乐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监督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为“河长制”注入“检察力”。下一步,长乐区检察院将继续不遗余力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

(本报记者 陈钦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