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事故无情人有情 法援上门暖人心

2021-04-07 10:08: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7日讯 家里唯一的“顶梁柱”倒下了,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就此蒙上一层阴影。

肖某夫妇在厦打工多年,原来的生活虽然贫苦但还能勉强维持,一家四口租住在工业集中区内也算其乐融融。

天有不测风云,2020年肖某的妻子因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花费巨额医药费后,在家休养至今。谁知祸不单行,今年3月中旬,肖某在骑车时不慎掉入维修道路的深坑,造成骨折等多处创伤。

上门受理现场

“住院十多天花了大笔医疗费用不说,出院后仍无法下床。”作为家庭经济收入“顶梁柱”的肖某发生坠坑意外,无疑是给这个“苟延残喘”的小家以重创。据肖某的妹妹介绍,其在得知肖某发生意外后,请假从外地赶到厦门照顾他,其间在好心人的引导下到厦门市同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并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材料?需要本人到场吗?”“根据规定,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申请必须当面确认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月30日,在厦门市同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肖某的妹妹,在了解情况后考虑到肖某身体情况及其家庭经济状况,决定次日上门为肖某提供法律援助受理服务。

3月31日上午,同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准时敲响肖某所住出租屋的门。“您好,我们是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根据您家属的申请,为您提供法律援助上门受理服务。”“太好了,感谢你们能来帮助我们!”家属应声而来,卧病在床的肖某因行动不便,躺着申请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当场受理、核查,当天内审批成功为其指派律师。

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如何有效开展援助成了摆在面前的一道长期考题。近年来,厦门市同安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深化便民措施,在“应援尽援”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应援优援”,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贴心的法律服务,受到了广大群众欢迎和点赞。

(本报记者 胡苏婷 通讯员 吴黎桥 叶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