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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4男子雇挖掘机盗掘唐宋古墓

2021-04-15 13:12: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5日讯 4名建瓯男子为盗掘古墓葬,竟然雇佣他人驾驶挖掘机,将租下的仓库地面挖开,盗窃得手大量唐代至五代时期文物。日前,4名被告人被判处二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的缓刑,并处罚金。

2020年6月初,某公司职员谢某得知公司旧农资仓库将要被政府收储,就与朋友江某和谢某商量将该农资仓库租下。江某曾做过电商,他的如意算盘是该仓库很快就会被政府收储,将该仓库租下用于农业种植,产品在网上出售,在这期间政府收储需要他们搬迁时,就可以向公司提出补偿,稳赚不赔。

于是,两人合伙并由江某出面将仓库租下。仓库租下后,江某听说仓库底下可能有古墓,与谢某商量共同盗掘古墓。后江某找来被告人吴某、张某帮忙,4人共同盗掘古墓,并由吴某找来郑某(另案处理)驾驶挖掘机,将该仓库6个仓库地面挖开,盗得一般文物40件,文物标本1件,后寄存在某文物店售卖。6月23日,建瓯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该仓库有人盗掘古墓葬,立即立案侦查,并在盗掘现场发现一般文物5件,文物标本4件。据嫌疑人交代,这些被盗文物之所以被发现,是因为他们觉得这些文物价值较低才遗弃现场。

得知盗掘古墓葬的犯罪事实暴露后,4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供述了盗掘古墓葬的犯罪事实,后被取保候审。经鉴定,被查获的49件文物及文物标本中,宋代文物39件、唐代文物1件、唐晚期-五代文物3件、南朝文物1件、五代-北宋文物1件。经考古调查和勘探,被盗的仓库地下为晚唐至五代、两宋时期的墓葬区,具有历史、艺术价值。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刘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