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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安局长做客微访谈 与网友共话平安

2021-06-17 16:07: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7日讯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以及“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展示全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亮点,5月17日起,省公安厅组织开展“奋进新征程  忠诚保华诞”全省公安局长系列微访谈活动。截至6月11日,省公安厅交警、治安、经侦、法制总队和全省市、县公安机关已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举办访谈活动40场。本期公安法治专刊带您走进聊天室,一起看看法制总队、交警总队的工作有哪些亮点。

法制总队:规范执法 服务群众

访谈嘉宾: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陈河北

问:习总书记多次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请您简要介绍下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情况。

答: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聚焦建设法治公安目标,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执法信息化和办案场所建设为牵引,强化执法监督,狠抓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一是聚焦全警工程,强化组织推动。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多次召开厅党委会、专题会研究部署,组织专人深入基层实地调研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执法信息化等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省公安厅始终把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全警工程、基础性工程,建立完善领导挂钩联系和警种部门指导帮扶制度,加强跟踪问效问责,推动形成执法规范化建设全警抓、抓全警的良好局面。

平潭公安局“全岛通办一站办好”

二是聚焦执法问题,严密执法监督。抓源头管控,推动完成《福建省禁毒条例》等11件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健全完善执法管辖、案件办理等制度规范,以制度化促规范化。深入推进受立案机制改革,落实“三个当场”要求(群众上门报案的,应当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完善预警提示和回访巡查机制。抓过程监督,深化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改革,落实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议案制度,加强采取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大额财产和移送起诉等关键环节的审核把关,严密防范冤假错案。建立完善执法质量自动考评机制,对发现的执法问题即时点对点预警,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平台智能化升级改造,增加风险点提示等多种智能监督功能,及时防范化解了一批执法风险隐患,不断完善执法全流程、全环节、全要素、可视可回溯的监督管理机制。2020年,考评发现的执法问题数量比降27.7%。抓问题整治,建立完善执法突出问题常态整治机制,结合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开展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限期整改到位。各警种部门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组织开展受立案、涉案财物管理、强制措施适用、执法安全管理等领域专项整治,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三是聚焦减负增效,规范场所建设。制定出台《福建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坚持以“一体化、集约化、智能化”为引领,统筹推进集案件管理区、办案区、涉案财物管理区、合成作战区、服务保障区“五位一体”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推动建立专门管理队伍,健全完善场所管理机制。省公安厅将今年确定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巩固提升、规范使用”年,并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全力以赴推动建设再提质、管理再提优、使用再提效。

四是聚焦权利保障,完善制度机制。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从履行告知程序、全面收集证据等方面,切实维护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合法权益。紧紧依托12389群众举报投诉平台,健全投诉件交办、核查、办结、通报“四项机制”,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律师查询公民户籍信息工作规范(试行)》等,开通多渠道预约方式,依法保障律师的知情权、申请权、调查权、会见权。下发《关于做好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处理律师投诉作了明确规定,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

五是聚焦堵点难点,着力便民惠企。推行审批服务清单化、标准化、便民化、责任化,共梳理省公安厅权责事项404项,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明确全省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416项,实现同一审批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面落实公安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60项措施,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大力推行行政服务“好差评”制度,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全省97.1%的公安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

六是聚焦实战实效,提升执法能力。坚持实战化理念,先后出台现场执法指引实施细则、警情处置要点和现场证据收集指引,有效提升民警现场执法水平。组织形式多样的执法培训,部署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旁听庭审、典型案例评析等活动,营造尊法学法用法浓厚氛围。各地各警种部门采取集中训练、岗位练兵、送教上门、比武竞赛等形式,建立完善实战化、精准化、常态化执法模拟训练模式,持续提升公安民警执法水平和实战能力。

问: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加强法治宣传工作至关重要。请您介绍一下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主要落实四项措施:

一是强化主题宣传日。利用每年“110”宣传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宪法宣传日等,组织群众走进110指挥中心、禁毒展览馆、基层所队参观体验;定期组织民警深入社区、校园和各个单位发放法治宣传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把创建“无毒社区”“平安社区”活动与普法宣传教育有机结合。“七五”普法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六进”(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军营、进乡村)宣传活动共计5000余场,参与群众达35万余人次。

二是紧盯社会关注热点。针对当前金融犯罪高发的特点,省公安厅与省综治办、金融办、国税、工商、证监等部门联合举办 “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特别发布会,以“发布+访谈+防范”形式,穿插视频发布、访谈警示、防范歌曲等精彩节目,营造共同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浓厚氛围。联合省教育厅、省金融办、团省委、省银联,面向全省89所高校、75万在校学生,开展防范经济犯罪高校“平安行”活动。开展“银联杯”防范经济犯罪公益微视频征集、防范经济犯罪网络有奖答题等活动,取得良好普法效果。

三是聚焦日常执法环节。组织广大民警在执法办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接待过程中,对群众进行“一人一事”法治宣传教育。利用集查询、回复、提示、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执法公开信息平台”,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众及特定对象公开执法依据、案件办理情况和行政处罚结果,截至目前,平台公开行政处罚文书40万余份,通过鲜活案例对广大群众进行普法教育。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各地公安机关借助“互联网+”,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LED电子屏、横幅等,并以走入社区、走进农村、走上课堂等形式,广泛普及疫情防护知识和涉疫法律常识。

四是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坚持“强化公安微博应用、推进公安微信建设、拓展公安公众服务网服务功能”三位一体的法治宣传思路,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灵活运用新媒体普法。如,通过举办“微访谈”活动,与广大网民就如何提高公民法治意识等展开讨论;联系福建法治报、福建新闻频道等10余家新闻媒体,集中跟进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主题活动的宣传报道等,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问:长期以来,“奇葩证明”和无谓证明给群众办事增添了麻烦,我省公安机关在证明清理这方面有什么措施成效?

答: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要求,省公安厅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坚持“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和“我省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直接取消”的原则,对省公安厅规范性文件设定的41项证明事项予以取消。随后,按公安部部署要求,取消13项证明事项,大力清除“奇葩证明”,减少不必要证明材料。升级改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系统查询核验功能,凡是能够通过业务系统内部核查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群众提供证明材料。同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持续“减证便民”,努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