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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司法局立法处:以民心为念 以匠心从事

2021-06-23 10:56: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脚下有“泥土香”

法条里有“人民情”

如果不走进危房看看,立法处工作人员廖欣说很难对“房屋安全”有直观的概念。中山路的一座骑楼里,外部看和正常的房屋无异,可内部的承重墙都已经歪斜了。当时廖欣正怀孕5个多月,同事劝她不要进去,她却执意爬上危楼里看一看。

“百闻不如一见。如果不去现场走一走、看一看,就无法意识到从制度建设上管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廖欣说。2016年底,厦门市政府通过《厦门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从制度上将房屋安全鉴定纳入管理范畴。

法律的制定要符合人民对良法善治的期盼,实现以民为本、立法为民,更不能关起门立法。

湖,横亘于厦门岛腹地,是流在厦门人心头的一湾清泉。从上世纪80年代初的水体黑臭到如今的白鹭回归,湖的综合整治凝聚着无数人的心血。2019年,厦门对湖的保护进一步升级。

时间倒回到2019年,厦门市司法局当时承担《厦门经济特区湖区保护办法》的审查工作。现场调研时,廖志斌等人泛舟湖上,蓝天白云下,湖边三五人垂钓,令人赏心悦目。但也存在不文明现象,有人翻越围栏在闸口垂钓,存在安全隐患。

“湖沿岸部分区域应当封闭式管理”,廖志斌也曾听到过这样的意见。但这种“家长式”保护,让群众成为环境保护的对立面,不仅有损群众利益,也有害湖“城市会客厅”这一名片。

因此,在制度审查时,立法处会同起草部门提出根据水域特点和安全条件,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垂钓区,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同时禁止在垂钓区外垂钓。这样一来,以保护为前提,满足了群众湖上垂钓的需求。

此外,立法处还建议湖区沿岸建设环湖步行道、小游园以及供游人休闲的设施,让居民和鸟类动物们共享湖这一“城市绿肺”。

坚持民主立法,倾听民声、体现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立法处建立了立法前评估机制,并把立法前评估情况作为立项审查的重要标准,对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立法后评估制度,对规章实施情况进行“回头看”。此外,还畅通公众参与机制,建立了形式多样、渠道多元的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加强立法协调和立法论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做到法为民而立、法聚民之意、法保民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