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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司法局立法处:以民心为念 以匠心从事

2021-06-23 10:56: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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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司法局立法处,2020年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自1994年厦门市取得立法权以来,厦门市人民政府共制定规章180件,其中现行有效规章近80件;向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报送法规议案170多件,厦门市人大常委会现行有效法规109件,立法成果丰硕,为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提供坚实立法保障。

立法处工作人员走访共享单车停放场地,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厦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出台

精准立法

当好良法的“设计师”

“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过马路时,车辆总会提前停下,很多公交车司机还招手示意让我先过。”曾经有一位网友在微博发帖,谈及厦门旅游时的印象。这一在游客看来很难得的文明现象,如今已成为厦门人身边的平常事。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一部良法,胜过千言万语的说教;一套好的机制,胜过无数次运动式的治理。2017年8月25日,《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出台,实施4年来,这部被称为“带牙齿的法规”有效治理了行人闯红灯、机动车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在公共场所吸烟等长期以来被认为属于道德领域的不文明陋习,用法治涵养着城市文明。

一部首创性的法规,是精心考量和多方博弈的结果。

用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的问题,针对哪些领域立法,如何进行制度设计?厦门市司法局立法人经过多次调研、讨论,将“规范行政管理秩序当中的不文明行为”这一原则逐渐明晰,后成为多方共识。

“乱闯红灯、行车礼让、占道经营、公共场所吸烟等不文明行为可以通过立法来规范引导,但若针对婚姻家庭伦理的私法领域进行立法管理,政府的手就伸得太长了。”立法处处长阮庆文说。

科学立法,要实现精细化、精准化、精确化,让法律朝着良善的方向行进。阮庆文介绍,文明促进立法一方面大力倡导、推动社会文明行为,另一方面,从制度设计上规范、处罚不文明行为,并衔接其他部门法,为这部法规“武装上牙齿”。

去年8月1日,《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的决定》开始实施。仅3小时,民警在某一路口便查处“驾驶机动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的违法行为11起。

近年来,厦门市发挥经济特区优势,坚持改革创新,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实现精准立法,打造了商事登记、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多规合一、生活垃圾分类、文明促进等多个“厦门样本”,作为“厦门经验”在全国推广。

立良法、保善治、促发展,立法人孜孜以求。一边是疫情侵袭下艰难度日的餐饮店,另一边是人民群众对城市环境生态提出更高的要求。2020年,立法处在审查《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时,面临着两者的平衡问题。立法处副处长廖志斌指出:“既要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又要保证装修、餐饮等容易产生噪声、油烟行业的正常经营。良法要善于在制度设计上找‘折中点’,平衡生态和经济社会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