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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怀弱者 爱心接力——探究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人的精神图谱

2021-06-29 10:24: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关怀弱者 爱心接力

集体名片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1998年成立,始终坚守“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初心,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社会贫弱百姓提供大量的、无偿的法律帮助。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到中山路公共法律服务驿站提供志愿法律咨询

一个看一个,一个比一个,一个学一个,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先进典型不断涌现。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这个曾被司法部评为全国首批“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的先进集体,在2019年第三次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近日又在“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中获司法部通报表扬。2016年以来,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涌现多个“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等“国字号”荣誉,办理的案件获评全国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福建省十佳法律援助案件”“十佳农民工维权法援案件”等……

成绩如何取得?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人有着怎样的精神图谱?近日,记者走进了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

他们搭起了有人情味的

服务窗口

去过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人都知道,“那是有人情味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和老百姓真是亲。”

6月17日早上,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大厅开门不久,一位老太挎着环保袋、 弓着背走进大厅。

这天,工作人员陈少章在窗口值班。“您有什么问题?”老太是漳州长泰人,说闽南语,口音很重。陈少章听不清楚,请来自漳州的同事蒋雅婷来帮忙翻译。

蒋雅婷也听不懂,问老太家里有会说普通话的知情人吗,老太打电话给丈夫,隔着屏幕,工作人员和她丈夫聊了起来。

“您这不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啊。”聊了近一个小时,陈少章才明白老太的问题,“如果真该给您发养老金,您也不该去信访,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去复议机关或法院审查清楚。”陈少章提醒老太,“接到通知60天内一定要提起,过了时效,这些部门就不受理了。”

老太咨询完,已经快12点了,走前她还问旁边的邱毅荣律师,“小妹,去思北路口怎么走啊?”“你等等哈,我帮你查看看。”说罢,邱毅荣查起了手机地图。

甘权仕是服务大厅的负责人,快到饭点了,他来接邱毅荣的班,让她先去吃饭。互相搭台、互相补台,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谁也不计较自己多做点。有一次,不是甘权仕值班,正在办公室忙碌的他看到个男子一脸着急地走进来。“请问您有什么事?”原来该男子遇到难题急着请教律师。甘权仕放下手中事务,先为他解答心中的疑虑。

走进法律援助中心,大多是老年人、农民工,他们有的问题很多,有的嗓门很大,有的耳朵听不清,但是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者总是不厌其烦地倾听他们的烦恼,解答他们的困惑。

走出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大厅,走进办公楼,坐电梯上八楼,12348热线服务大厅声音起此彼伏,“您好,这里是厦门市12348法律咨询热线,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十位值班律师正戴着耳机,有条不紊地接听热线。

如今,这样的服务窗口,以厦门市法律服务中心为圆点,向外扩散出去,形成了一张横到边、纵到底的服务网络。从2001年起,各区法律援助中心、各级社团组织法律援助站相继成立,法院、市劳动仲裁、看守所、驻厦部队等地也设立法律援助点。历经20年的发展,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实现了“岛内半小时、岛外1小时”,线上线下全打通的法律服务闭环。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林剑芳说:“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需求、便利群众。”

他们视精神回报

高过物质回报

4月15日,月嫂兰姐满面笑容地到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赠送锦旗。小小的锦旗上,写满了感激的话语,语言朴实,情感真挚。

去年11月,兰姐向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某月子中心拖欠我8000元工资……”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李春雨、曾艺欢 、邱毅荣律师共同代理这起案件。原来,兰姐的服务对象不满意该月子会所的服务,在大众点评上给了差评,月子会所将过错归咎于兰姐,扣发了兰姐当月工资。

律师们深挖案情发现,兰姐忠厚老实,服务口碑好。该月子公司不仅拖欠工资,还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交医社保等问题。

“算下来,公司一共要赔偿你三万多呢。”李春雨告诉兰姐。兰姐却犹豫起来,“还是不要这么多了,只要还我工资就好。”她怕招麻烦。“别担心,我们会帮你。”三位律师不仅口头上这样宽慰,在行动上更是把庭下功夫做足、做细。

最终,在一审法官的调解下,她们帮兰姐拿回了2.1万余元,不仅远超兰姐的心理预期,还实质性化解了争议,打消了兰姐的顾虑。

林剑芳从1999年就加入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一路见证、参与了法律援助中心的起步、发展、跨越。他鼓励法援律师多办案件,在办案中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深化专业能力。

陈少章就是在案件中摸爬滚打,从一名跨界的“弱鸟”律师炼成办理了多起急难险案的“大状”。

2018年12月,老张被同乡老刘撞伤,老刘支付给老张1万元,俩人经调解达成协议。但老张瘫痪在床,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后续治疗差,又向法援中心求助。

陈少章主动办理了这起案件。讨论案情时,大家都说:“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要推翻?不容易!”

陈少章提出,可以先给老张做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果指明1万元赔偿有失公平的话,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调解协议书,而调解协议书的事实部分认定,刚好可以弥补案件发生久远而难以取证的问题。

按照这个思路做足庭下准备,陈少章最终为鉴定为十级伤残的老张索要到12.64万元的赔偿款。

这起案件背后,还有一个关于爱心传承的故事。12年前,张某的女儿在厦门打工期间也曾因交通事故遭受伤害,经过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援助,张某女儿最终得到了赔偿,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正是出于这份信任,张某一家在再次遇到难处后,又一次走进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相较于社会律师,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办案没有物质报酬,只有精神奖励,但他们也甘之如饴,努力打磨着手中的“瓷器活”。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不仅注重工作实务,还非常重视法律援助理论研究,鼓励并发动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广泛调研,笔耕不辍。2018年底,浓缩了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思考与探索的《厦门市法律援助论文集》集结出版,其中49篇文章中,有27篇在国内各级刊物上发表。

他谱写了“道不孤

必有邻”的佳话

厦门全市法律援助中心一年受理的案件逾万件,必须依靠社会律师的力量来满足受援人的需要。目前,厦门法律援助律师队伍资源库有近1000名律师,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丁宏就是其中一位。

5月1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厦门法院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丁宏承办的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入选。她得知后说,这既是鼓励也是鞭策。

这起案件前后花了大半年的时间,当事人刘某等十余名农民工都想放弃了,但是丁宏四处奔走的决心让他们坚持下来。这起劳动争议案件,经过劳动仲裁,还经过同安法院、湖里法院、厦门中院审理、裁定。最后,丁宏提出的“企业为了逃避法律义务,指派员工在关联企业工作,模糊用工主体,构成劳动法律关系的‘混同用工’”这一诉讼请求得到了同安法院和湖里法院的支持,帮助农民工讨回了工资。

2010年,丁宏就开始做法律援助案件,她认为,做法律援助案件帮助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是职业价值的体现,“为劳动者争取他们应得的利益,这份自豪感,是金钱弥补不了的。”

张红也是一名社会法律援助律师,一直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她说,“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急群众之所急,自己倍受触动。”同时她也感慨,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服务律师方面,做得越来越好了。

张红说的变化,体现在律师结案时间,从每个月5日至10日,到上班时间全时段全天候开放的变化,便利律师结案;还体现在派案形式的变化,从过去随机指派律师的指派制度,到点援制,受援人像挂号一样选择律师,到如今推出的积分制,按照积分排名指派律师。

三种派案形式,并行不悖,可以供受援人自由选择。林剑芳说,这样做,一方面能防止人为干预,给律师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的环境;另一方面能让群众获取更好的法律援助服务。

20年前种下的一颗为民种子,如今已长成了苍天大树,庇荫着广大的社会群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增加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时间、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扩充全市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到社区送法上门,他们汇聚起的爱心力量,还在不断接力中……

(本报记者 余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