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盗采海砂犯罪 守护海洋生态环境
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促进生态修复 日前,福清市检察院对林某某等人以涉嫌非法采矿罪提起公诉。与以往不同的是,检察机关针对本案提起福州地区首例盗采海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林某某、吴某某等4人违反刑法规定,未取得许可擅自开采海砂,对海洋生态资源环境造成损害。经过鉴定评估,该检察院要求人民法院判令4名被告连带赔偿海洋生态损失价值及修复费用共计27万余元。 今年4月,福清市法院对本案依法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求。4名被告人于判决前共同退出违法所得,预缴27万余元生态修复费,用于海洋生态修复。 6月28日,福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前往长乐区滨海新城沙滩修复工程三段(下沙)工程现场视察修复情况,眼前美景让检察官们忍不住驻足观赏,近65米宽的黄金沙滩,沙细、滩软、水蓝、潮平。 然而此前,该段海滩退化,基岩裸露,居民与大海隔着马路拉锯抢夺空间…… “福州市大陆岸线长920公里,列居全省第二位。海岸侵蚀不仅造成我国国土流失,还会破坏海洋生物的生存繁衍栖息地,降低海滩旅游功能。”福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深画一番话,道出了海滩修复重要性。 经过多次探讨,专家给出修复方案,建议将查获的优质海砂用于海滩修复。而海滩附近若无防护林防风固沙,新海滩的使用寿命只有五六年,收缴的生态修复金正可用来种植防护林,助力打造福州市海岸带健康的生态环境。 “我们已着力探索与海岸带修复工程项目对接共建,将查获的优质海砂用于海滩修复。”余深画望着眼前的海滩不禁说道:“这里不久就能恢复‘晒月光,吹海风,沙滩上散个步’的悠闲时光了。” (福建长安网记者 周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