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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翔安区交通事故”一案双查

2021-07-30 15:17:0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加强重型车辆的专项整治,对大货车的所属单位进行安全教育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30日讯 6月27日凌晨1时05分许,由李某东驾驶闽Cxx90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自卸半挂车,从厦门海沧远海通达码头往泉州方向行驶至翔安区内厝镇溪边后路口时,与同向行驶至此停车等候红绿灯的由吴某生驾驶的闽Cxx77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自卸半挂车相碰撞,事故造成李某东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损害后果。事故发生后,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交警大队成立了事故“一案双查”调查组,依法对事故展开调查。

经调查,两辆事故发生车辆登记所有人均为福建某物流有限公司,其中李某东于2017年9月在安溪县有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的记录,造成2人受伤。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结合交通事故现场等目前取得的调查取证情况,经分析,事故系当事人李某东在疲劳状态下继续驾车行驶,未及时发现前方等候交通信号灯的大货车,致发生碰撞。该起事故的发生说明福建某物流有限公司在调度安排及驾驶员安全教育等方面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翔安分局交警大队立即将事故情况抄告事故企业单位福建某物流有限公司,并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约谈该公司法人代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工作。要求事故企业单位及时按规范整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定期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提高车队管理人员、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涉事企业表示将积极落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事故发生后,马巷交警中队及时开展勤务措施。结合日间勤务工作在辖区重点路段、重点时间段加大流动巡查力度,规范车辆通行,整治违停车辆、劝导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加大交通管控的力度和密度,保证辖区交通环境安全、稳定。同时,针对重点车型开展涉酒专项整治行动,并将加强重型车辆的专项整治,以及对大货车的所属单位进行安全教育源头管控。

交警提示:驾驶人要切实遵守交通法规,严禁疲劳驾驶,特别是在夜间易发生事故时段;道路运输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