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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法院:暖心调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1-08-05 11:16: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5日讯 “非常感谢法官通过细致的调解,不仅圆满地解决了我们双方企业间的纠纷,也为我们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让我们能顺利的渡过难关。”近日,某公司将一面印有“为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给企业排忧解难克己奉公”的锦旗送到平潭法院金井法庭,以表达对法庭和办案法官的感谢。该公司此前被相关企业起诉至法庭,承办法官通过暖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促成双方的和解。

2016年3月21日,被告公司将其承建的旅游城项目发包给原告公司施工,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原告公司依约完成部分工程的施工后,双方于2020年4月2日达成《工程结算及付款协议书》。协议签订后,被告公司依约支付了第一笔款项1000万元,但按协议约定本应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支付的第二笔款项1000万元却迟迟未付。原告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支付工程款1000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该旅游城项目是平潭综合实验区重点推进的项目,且涉案金额较大,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影响项目后期的顺利推进,也会对实验区重点企业的形象产生不良影响。承办法官接收起诉材料后,向原告详细了解事情的始末。

经了解,原告年前已就工程款的结算及支付问题将被告公司起诉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双方达成和解撤诉并签订《工程结算及付款协议书》,故双方对工程价款总额及支付并无争议,因被告公司迟迟不支付工程款,原告公司迫于无奈才来法院起诉。

为节约诉讼成本,经法官提前沟通,原告同意暂缓立案,由法庭先行介入调解。承办法官迅速与被告公司取得联系,被告公司对欠付工程款的事实无异议,同时也向法庭说明了企业目前面临的一些难题,希望能延后一些时日支付工程款。嗣后,法官更是多次深入企业,实地与相关负责人面谈调解,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通过讲解相应的法律后果、分析利弊得失等,逐步缩小双方的意见分歧,经过反复数轮的拉锯战,原告同意暂缓起诉,让被告延后分期支付工程款。

事后,法官更是多次催促被告公司及时履行义务。这件涉及上千万工程款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既维护了企业形象,又稳定了双方企业合作关系,取得了双赢的效果。

(记者 陈菁 通讯员 王亚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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