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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举行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

2021-08-13 12:45: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指引迷途少年 传递司法温情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3日讯 为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近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就两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举行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

此次两场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由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清山主持,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参加会议,案件承办检察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辩护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会。

原来,今年2月,犯罪嫌疑人叶某某(17岁)伙同他人在某小区地下停车场盗走一越野车内现金11000元、两条价值1400元的“中华”牌香烟以及两瓶价值2360元的“五粮液”白酒。案发后,叶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公安机关也缴获香烟及白酒,并发还被害人。同时,叶某某等人已退还被害人陶某某11000元,并取得谅解。

无独有偶,去年10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17岁)与其他5名同伙至某小区地下室,将某公司放置于地面、待安装的电缆线剥皮、盗走,而后销赃获利6600元。经鉴定,被盗电缆铜线按当期红铜回收价为人民币7644元。2020年10月13日,李某某再次与其他5名同伙至上述地点盗窃电缆线,剥皮电缆线的过程中被工地人员发现,遂逃离现场。案发后,李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主动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

两场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均就案件的基本案情作出介绍,阐述了拟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并听取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罪、近期表现情况以及法定代理人的监护情况。侦查机关代、听证员在充分听取汇报后,向承办检察官进行提问,并发表意见。

经评议,在这两场听证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对该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是国家给予涉罪未成年人的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提升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质效,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

据悉,去年以来,集美区检察院经过不公开听证会,对8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帮助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接下来,集美区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集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