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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显成效 三起土地纠纷案结事了

2021-08-31 15:24: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31日讯 “目前,3块土地都已经收回,开始公开招投标了。”近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圆满化解了3起多重租赁关系的土地租赁合同案件,妥善处理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物的处置问题,既保证了出租人的合法权益,又使资源财富免于浪费,未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获各方点赞。

租赁合同到期

占地不还起纠纷

同安某社区A居民小组临近工业集中区,1994年3月以及2013年6月、7月,分别将属于小组的3块地出租给陈某等3人,未约定土地用途。陈某等人承租后,在案涉土地上搭盖了近20处简易房,并将这些简易房出租。2019年3月,3份合同都已到期,A小组多次催促陈某等人归还土地,陈某等人一直占用未还。

今年1月份,A小组起诉至同安法院,分别要求陈某等人返还3块租赁土地,并补交占用期租金。

案涉的3块土地位于城郊接合部,面积超过3亩。承办法官走访时看到,案涉土地上现已搭建各类建筑物用于出租,其中有几十间店面出租给次承租人,存放大量货物;有的放着机器设备,用作生产,“如果直接判决,涉及多重的法律关系,腾退地上物难度较大,而且会造成资源财富的浪费,引发更大的矛盾纠纷”。

承租人陈某等人希望能继续租用这些土地:“建造这些房子我们投入了大量资金,现在租户又多,恢复原状可能造成更大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帮忙协商处理。”次承租人大多是做小本生意的外出打工者。他们也表示,这里离工业区近,房子租金比较便宜,希望能继续租用。

瞄准问题症结

协调各方处置地上物

承办法官梳理3起案件的基本事实,了解各方利益诉求后发现,该案件化解的关键在于地上物的处置。

“我们起诉的目的,不是要‘一棍子打死’承租人,而是要收回集体土地,盘活集体资产。”A小组组长说。

承租人虽然不舍得土地被收回,但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同意返还土地,并希望A小组给地上物一些赔偿:“尽管法律规定合同到期后土地要恢复原状,但我们确实花了不少钱,多少给我们一些赔偿。”

在法官的协调下,这起案件有了可调解的空间。庭后,合议庭全体法官再次组织各方当事人共同到案涉地块勘查现场,实地测量土地“四至”,查看地上物的现状,并组织小组户主代表、承租人就地进行调解。

通过现场释法说理及反复沟通,居民小组初步同意按第三方对地上物的评估价值回购全部地上物,再将地块通过招投标方式出租,现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