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不配合征迁 司法所展开调解找到症结
“怎么?公司大就欺负我们老百姓?” “不服就走诉讼流程吧!法庭见!” 8月25日,家住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的王先生向记者说起数月前经历的一场房产纠纷。在他看来,房地产公司是要“强拆”他的住所,所幸鼓山司法所“帮我解决了这个闹心事”。 不配合征迁 成为“钉子户” 2001年,王先生靠着奋斗打拼,挣下了一份家业。“一直想有个自己的家”,恰巧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位于鼓山镇埠兴村的部分土地。王先生很是兴奋,花了20万元买下地块,自己建起房子,“四世同堂”住在一起,其乐融融。 2020年,变故出现了。 镇政府出于开发需要实行征迁,王先生的邻居们分得了应有的拆迁补偿款,在手续齐全、资金到位后陆续搬离了原住所,唯独王先生不走,成了远近闻名的“钉子户”! 严重影响开发工程进度,问题究竟出在哪儿? “我们要在限定的时间内化解纠纷,以避免双方矛盾激化,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时任鼓山镇综治副书记郭尔震接到“烫手山芋”后,立即组织鼓山司法所所长刘勇召开调解工作会议,研讨方案。 初步调解方案制定后,分管调解工作的副所长徐红梅及调解员陈钦马不停蹄地奔赴王先生的住所及房地产公司调查事件的经过。 “调解?我看你们就是站在开发商那边欺负我们老百姓!”起初,王先生对徐红梅、陈钦等调解人员充满敌意,连门都不让进,“你们这种假装中立的我见多了,是不是收了好处?” 面对质疑,陈钦等人没有在委屈的情绪里“逗留”太久,而是想方设法初步建立起当事人对司法所调解员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