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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检察:实践公益诉讼 守护美好生活

2021-09-26 09:59:2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6日讯 位于漳州南部沿海的漳浦县,是一座千年古县、海洋大县 、资源大县、新兴临港工业县。日新月异的发展,为这个县城带来生机与活力,却也带来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烦恼。

如何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治理之间走出一条符合当地实际的公益诉讼之路?漳浦县人民检察院借着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督查活动契机,不断求索创新,为建设富美漳浦提供更加有效的法治保障。

高位推进 凝聚保护共识

漳浦县绥安镇龙湖公园明亮开阔,树影摇曳,居民悠闲自在,自成一派和谐画卷。然而,在今年初,这里完全是另外一幅景象。

春节前夕,漳浦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时,接群众反映:龙湖公园附近空地堆放着大量固体废物,散发着刺鼻的气味,并伴有垃圾焚烧现象,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附近居民不堪其扰。

知悉情况后,经办检察官立即开展深入调查。之后,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检察建议一经发出,当地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并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组织人员清运垃圾。同时,在现场安装视频设备,并设置了警示牌,公园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据介绍,自2020年7月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以来,漳浦县检察院所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并整改落实。这与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息息相关,与相关部门凝聚公益保护共识密不可分。

一方面,漳浦县检察院主动融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助力疫情防控常态化,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在办案中充分考虑民生、就业、社会稳定等因素。

另一方面,漳浦县检察院树立双赢多赢共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理念,加强与河长办、生态环境、城市执法、各乡镇等有关单位和部门沟通协调案件,主动对接工作,通过加强释法说理、联合现场办公、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等方式促进达成共识,推动务实高效解决问题。

“公益诉讼检察的本质是助力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落到实处。”漳浦县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郑旺兴介绍,自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检察公益诉讼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单位的积极配合、有力支持,认同度越来越高。在凝聚多方共识的基础上,该院公益诉讼工作愈发顺畅。

主动作为 贡献检察力量

最近,在新学期开始之际,漳浦县检察院先后三次联合漳浦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辖区内中小学及周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

“我们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周边副食店、超市的营业资质、环境卫生、索证索票及就业人员健康证等情况。” 郑旺兴告诉记者,检查期间他们对发现的轻微安全隐患问题当场予以纠正教育,要求立即整改。而对较严重的、可能影响学生身体健康的问题,则让市监局将线索移交给辖区工商所定期整改,检察机关负责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对学校周边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只是漳浦县检察院主动作为的一部分内容,去年以来,该院通过掌握不同类型案件的多发地,多次召开研讨会,最终决定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监督。

为了更好鼓舞干警的干劲,漳浦县检察院还结合相关节点组织相应主题党日活动。如结合“3·12”植树节,该院组织干警到绥安镇龙湖公园开展义务植种活动,以实际行动树立乐于奉献、服务大局的检察形象,积极为建设“天蓝、水净、地绿”的美丽金漳浦贡献检察力量。

而针对农村人居环境问题,该院开展整治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对农村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垃圾乱倒、乱堆乱放等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乱倒垃圾等污染环境问题,向所在的乡镇或城市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对发现的固体废弃物进行转运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环境污染现象,并加大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宣传,增强村民环保意识。

该院有的放矢开展联合行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鹿溪水流域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专项巡查活动。针对河道保洁、河道两侧丢弃垃圾、入河排污口污染等情况开展调查取证,主动走访相关职能部门,梳理存在污染隐患,向相关职能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整改。

据统计,2020年7月以来,该院共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活动30余次,发现问题线索14条,立案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