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南平一房东被处罚
2021-09-30 10:48:15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海峡法治在线9月30日讯 南平市延平区市民陈某将房屋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口刘某,未按照《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及时登承租人身份信息,近日,南平市公安局紫云派出所依法对陈某进行治安处罚。 9月3日,紫云派出所接到上级指令,一名外省在逃人员刘某在辖区某小区出现,接到指令后,派出所民警对该小区进行排查。由于该小区是开放式的老式小区,且有不少流动人口在小区内租住,这给民警排查抓捕带来较大难度。随后,民警利用标准地址“双实访查”工作底数,有效缩小了民警排查范围,并很快在该小区一出租屋内抓获刘某、刘某权、刘新某3名网上在逃人员。 经倒查,3名在逃人员所租住的房屋房主为陈某,在承租人刘某入住后,陈某未按规定备案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紫云派出所对房东陈某进行了治安处罚。 (通讯员:林玮) |
相关新闻
精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