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检心筑梦 检爱护航

2021-09-30 15:30: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创建“检爱驿站”帮教基地工作见实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30日讯 2011年以来,在上级检察院的精心指导和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与台江区鲲鹏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鲲鹏中心”)合作,携手打造“检爱驿站”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基地,突出强化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有效对接,形成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长效机制。

10年来,“检爱驿站”共开展跟踪帮教200余人、重新就业40余人、重返校园近100人,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得到显著提升。台江区检察院与鲲鹏中心联手精心打造的“检爱驿站”用检心筑梦,用检爱护航,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成为台江一张闪亮的司法名片。

台江区检察院坚持载体科学化、队伍专业化以及制度规范化,“检爱驿站”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将专业青少年司法社工有效引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加强涉罪未成年人跟踪帮教,并整合团区委、教育局、妇联、关工委等单位优势资源,共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检爱驿站”配备了4名经过多岗锻炼的女干警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其中3人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鲲鹏中心则抽调6名具有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经验并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和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社工,协同开展帮教。双方还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和社工岗位技能培训,促进提升帮教水平,增强帮教效果。

“检爱驿站”成立后,相继出台多项制度措施,规范和细化从批捕到起诉、从案前到案后、从办案到帮教各个环节中,以及青少年司法社工的具体工作流程、考核、培训、监督、奖惩办法等,每个步骤都有章可循、高效运转。

在进行未成年人帮教的过程中,台江区检察院依托“检爱驿站”综合施策,充当着多重角色,立体帮教见实效。

当好“临时家长”。主要是在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庭审阶段,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无法到场情况下,该院指派青少年司法社工以合适成年人身份到场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消除紧张情绪,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与合适成年人签订《聘任协议》和《保密协议》,在实践中严格遵照执行。10年来,共组织合适成年人到场200余人次,较好地发挥了监督作用。

当好“社会调查员”。对福州市户籍的涉罪未成年人,该院向鲲鹏中心发出《社会调查委托函》,委托社工通过走访家庭、学校、社区等方式,全面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身心状况、家庭环境、成长轨迹、监管条件等,找出犯罪原因,出具书面调查报告,为后续开展针对性帮教提供参考。10年来,共开展社会调查300多人次,走访家庭200多个。

当好“心灵抚慰师”。10年来,该院依托“检爱驿站”累计配合开展心理疏导700余人次,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和未成年见证人进行摄入性会谈,特别注重对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疏导,配合人格分析、焦虑量表、压力量表、网瘾量表等分类测评,深入挖掘犯罪诱因,助其缓解心理压力。帮教到期后,再次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再犯罪风险评估,巩固帮教效果。

当好“档案管理员”。实行“一人一档”,根据每个帮教对象身心特点,因人施教。帮教全程进行一对一跟踪,由社工通过上门、电话、微信等方式定期回访,如实记录每次帮教活动情况,并对此类档案严格分区归类管理,及时分析总结,努力使涉罪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

当好“热心牵头人”。该院逐步拓展社会化帮教网络,最大限度吸收其他社会力量,形成“检察官+青少年司法社工+企业、学校等”参与的“2+N”帮教模式,以“检爱驿站”为支点,建立了企业爱心帮教、检校共建、亲子普法、警示教育等四个基地,统筹开展多形式帮教活动200多场,推动社会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当好“家庭指导师”。该院联合鲲鹏中心制定一套家庭教育手册,用于指导推动家庭观护工作,同时,根据社会调查结果,对区检察院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采用线上线下双向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家庭帮教活动。线上,建立家庭帮教群,共同对未成年监护人一对一实时引导、矫正,且与父母共同关注孩子帮教动态,加强父母对孩子的了解;线下,联合开展专项家庭帮教活动,强化家庭教育能力。通过为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提供平台,促进父母互学互鉴互助互长,实现自我增能。

(程明 蔡志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