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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积极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1-09-30 15:49: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关爱始于心 帮教始于行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30日讯 “作为一名法治副校长,我非常荣幸能有机会参与到法治校园的建设中来。孩子的笑脸,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孩子的平安,是我们最真的祈盼。”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桓如是说。

2018年以来,涵江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扎实做好法治副校长工作的精神,以“法治进校园”为抓手,依托检察机关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职能优势,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制度落地落实,取得良好成效。

注重三项“聚焦”

规范法治教育

“我们主动创新工作模式,聚焦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行动,7名院领导和3名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担任全区10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定一份细致有效的巡讲工作方案。”担任巡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涵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舟介绍。

“脸,爸爸妈妈可以亲一亲,但是别人不可以;脚,别人可以看,但是不可以摸、不可以碰。”2月1日,检察官陈敏给新县广宫小学的小朋友们开展“保护身体小秘密”专题法治讲座。

涵江区检察院与教育局、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合作,积极邀请相关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进巡讲工作,重点关注低龄儿童、留守儿童、残障儿童等群体。2018年以来,该院共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50余次。

此外,涵江区检察院聚焦落实 “一号检察建议”和 “法治进校园”工作,与区教育局联合开展校园安全督查暗访工作,对曾发生过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重点地区中小学进行重点督查。

“关爱始于心,帮教始于行。无论是对于罪错青少年的帮教观护,还是对于在校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养成,都应当时一项持续性的工作。”涵江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卢小玲介绍说。

坚持三个“必须”

深耕校园建设

是否知晓“一号检察建议”内容?是否存在未成年人权益被侵害线索?是否有学生存在触犯法律等严重不良行为?这3个是法治副校长到对口学校履职必问的问题。

“法治副校长必查学校活动设施安全情况、宿舍安全情况、学校周边情况;每学期至少与老师面对面交流一次、与家长面对面交流一次、与学生面对面交流一次。”卢小玲介绍道。

“涵江区教育局和学校积极开展宣传工作,着力提高教师,学生和家长对协作工作的知晓度,更好地发挥检教合作在保护师生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2019年2月,涵江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签订《关于长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协作意见》,切实保障在校师生安全,决定共建涵江区校园周边环境,尤其是校园安全问题长效整治的协作机制。

2019年2月,涵江区检察院还联合区教育局、涵江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签订《关于高危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和矫正教育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临界预防,有效防止、矫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