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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首例因严重超员载客构成危险驾驶案件宣判

2021-10-08 10:53: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被告人拘2个月罚3000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8日讯 9月29日,随着法官的法槌落下,莆田市首例因严重超员载客构成危险驾驶案件正式宣判。

9月27日16时48分,有群众报警,在莆田荔城区黄石镇桥兜往惠上方向,有一辆银色面包车正严重超员行驶在路上。接到群众报警后,莆田荔城交警立即进行布置拦截。中心人员根据群众提供的车牌进行视频跟踪,出警人员立即出警并根据中心指令寻找违法超员车辆。当日17时04分,荔城交警在黄石镇东埭村村道拦截到这辆超员的闽BVS**9小型普通客车。

荔城交警在对车上人员进行清点时,发现核载7人的小型普通客车上竟然载着18人。经查,车内人员均为种菜的菜农,司机李某恩从9月17日至9月27日期间多次驾驶闽BVS**9小型普通客车运送菜农去菜地干活,并收取费用。被拦截下时他正由涵江区白塘镇镇前村菜地往黄石镇东山村戏台方向运送菜农下班。

李某恩驾驶核载7人小型普通客车从事旅客运输,实载18人严重超过核定乘员载客,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随后,荔城交警依法立刑事案件侦查经过全面调查取证后将案件移交荔城区检察院起诉。

9月29日下午,莆田荔城法院通过线上“云法庭”审判,以李某恩犯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拘役2个月,罚金3000元。

(记者 陈琦 通讯员 林巧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