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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靠背”巧解买房纠纷

2021-10-08 15:02: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房子买了这么多年都没过户,今天无论如何你们都要将购房款和利息退还给我。”

“我们也一直在协调处理继承手续,想要尽快过户,但是涉及人数较多,而且因为疫情的原因,国外的亲戚也都不方便回来,我们也真的没办法。”

……

9月14日,在宁德古田法院审判法庭里,双方当事人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各执一词。

2015年,李某甲向李某乙、李某丙等四人签订《房屋卖断契》,约定李某甲以20余万元的价格购买李某乙、李某丙等四人位于古田县某村的房屋,合同签订后李某甲如约支付了购房款。但数年来,李某乙等四人均未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无奈之下,李某甲向古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卖断契》并返还购房款及资金占用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了解案情并开展调解工作。被告方表示并非是他们不配合过户,而是该房屋当初还在他们已故父亲的名下,因涉及的继承人数较多,有的继承人还在国外。其间,其中一被告还因过世,其配偶、子女也加入了被继承人范围,导致配合过户涉及人数众多、手续复杂。而原告方则认为既然房屋无法进行过户,就应把购房款退回并支付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

承办法官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及双方想法后,认为双方都有难处,决定将双方当事人分开,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结合争执焦点就双方实际情况提出相应调解建议,针对性化解双方思想疙瘩。

“你们这个《房屋卖断契》并没有约定违约金,我有个提议,你免除利息,让对方及时退还购房款,你觉得怎么样?”承办法官给出建议,并征求原告方的意见。

“购房款都付了这么多年了,结果到现在房屋还没有过户,换做是你们肯定也有意见,我刚才跟原告方提议,如果你们马上还款,他就同意不要利息,你们有什么想法吗?”承办法官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又耐心得向几个被告做思想工作。”

经过承办法官剖析矛盾症结,耐心释法说理,逐一做足思想工作,最后双方终于解开心结,就解除购房协议及返还购房款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将20余万元购房款返还给原告,原告则将卖断契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原件返还给被告,并承诺今后不再因此事再起纠纷,原告也撤回了起诉。

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罗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