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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文化与法治的“美丽邂逅”

2021-10-09 10:07: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融合:让红色资源“活起来”

三明12个县(市、区)均被确认为“中央苏区县”和“中央苏区范围”。作为重点革命老区,三明市高度重视红色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2012年,三明在全国率先实施“中央红军村”命名保护工作,先后命名了25个“中央红军村”。

走进明溪县夏阳乡御帘村东方军司令部,明溪县司法局的“法治带头人”们正在参观彭德怀、杨尚昆旧居。近年来,明溪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抓住节假日、乡(镇)圩日和综治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大家宣讲民法典、社区矫正法和防范“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内容,通过对法律条文的讲解、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对法律问题的解答,提高居民的法律素养、维权意识和防骗意识。

与此同时,明溪县司法局还组建“城关乡普法宣讲团”“女子普法宣传队”“社区矫正人员义务普法志愿者”队伍,根据不同层次、不同人群对法律的不同需求,量身定制普法活动,开展“以案说法”“现身说法”“我讲调解故事”,让群众“零距离”感受法律尊严与违法的严重后果。

在沙县夏茂镇长阜村,“法治公园”成了村民茶余饭后的好去处。“在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时,加强红色旅游与法治文化阵地的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用红色旅游发展带动法治文化建设。”沙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沙县司法局致力于寻找红色文化资源中的法治文化,对挖掘出的红色文化资源进行细致分析。“比如湖源乡红色旅游项目中71幅红色标语设计解说词,突出对与法治文化相关标语的介绍,让群众更深刻地了解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法治文化。”

自2017年在全省率先出台实施《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以来,三明市致力于扎实做好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和开发利用,全市司法行政部门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红色普法工作。如今,三明红色文化遗址正焕发时代荣光,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和法治教育的重要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