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凤凰山派出所“三个转变”推进社区警务工作
从“被动管理”到“主动处置” 调解更高效 “警官,南门社区有一起纠纷,两人吵起来了。”3月18日,社区民警正在警务工作站值班时,一位群众匆匆地赶到工作站求助道。 社区民警立即赶到事发地点。只见小狗的主人林女士和刘女士已经吵得面红耳赤,两人各执己见,互不相让。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社区民警找林女士做思想工作。经过苦口婆心的劝说,终于说服了林女士,她当场将赔偿款600元人民币转给刘女士。 但事隔20多天后,刘女士仍无法释怀,找到社区民警要求再次调解,并以营养费、后期美容费等相关费用,要林女士再赔偿2000元。 社区民警接到刘女士的诉求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社区民警的劝说下,林女士最终同意赔付营养费、后期美容费等共计500元。同时,也向刘女士表达了歉意,一起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在社区警务工作中,凤凰山派出所社区民警坚持以“防”为主,采取主动介入、主动宣讲预防等方式,将各种小纠纷、小矛盾、小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我们将继续践行‘多破案不如少发案’‘止于未发’的工作思路,持续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工作,探索基层警务治理模式,打造社区警务亮点品牌,提升辖区群众的‘安全指数’。”陈钊晗说。 (本报记者 陈琦 见习记者 陈静 通讯员 林雅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