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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法院“三集中”宣判一批醉驾案件

2021-11-03 11:57:4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3日讯 近日,仙游法院通过集中审理、集中宣判、集中训诫的“三集中”方式公开审理宣判19起21人危险驾驶罪案件。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21名被告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样中乙醇含量80mg/100ml以上,其行为侵犯公共安全,构成危险驾驶罪。结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当庭判决21名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至4个月10日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千元至7千元不等。

集中宣判后,审判员对21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训诫,详细阐明了被告人的刑事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及醉驾的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各被告人深刻吸取此次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真正认识到醉驾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引以为戒,敬畏法律,切莫心存侥幸,拒绝触碰法律的“高压线”。各被告人纷纷表示后悔,并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记者 陈琦 通讯员 郑祥熙)